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驚!女友酒店上班為養家 男竟氣到在幼兒前打死她
3.完整新聞內文:
蘇姓男子質疑蔡姓女友每天上班都到清晨,還帶著酒氣返家,蔡女表示在薑母鴨店
工作,結束後老闆供餐,湯裡有米酒;蘇始終懷疑,趁機查看蔡女手機,發現她跟男
子打情罵俏,互稱「Baby」,一怒之下在二名幼子面前痛毆蔡女,還掐住蔡女脖子撞
牆致死,新北地院審理時,蘇認罪後悔,今天依傷害致死罪將蘇判刑9年。
判決指出,30歲蘇姓裝潢工與19歲蔡姓女子交往3年半並同居,由於蘇曾經離婚、已
與前妻生子,過去還有家暴小孩的紀錄,前妻聲請保護令,蔡女父母都勸女兒不要跟
蘇來往;但蔡女不聽,離家跟蘇住在一起,還幫他生下2個兒子。
今年過年前因蘇工作銳減,蔡女為了貼補家用,到酒店上班,卻怕蘇生氣,謊稱是
到薑母鴨店工作;當蘇質問為什麼返家時身上都是酒味,蔡女便稱下班後老闆會將
剩餘的薑母鴨提供給員工吃,因為米酒加了不少,喝了湯才讓身上有酒味,蘇半信
半疑。
今年2月12日,蔡女再次清晨5時許返家,又是渾身酒味,蘇姓男子趁她整理清洗時,
偷看她的手機,發現她居然與一名汪姓男子互稱「Baby」,有許多對話;當蘇拿對話
質問蔡女,蔡女才承認在酒店工作,表示只是應付工作,如果蘇無法接受,她以後就
不再去上班。
但蘇怒發如狂,在二名均不到2歲的幼子面前,用拳頭痛毆蔡女腹部,再用掃把重擊
蔡女四肢及腹腔,蔡女此時已傷重瀕臨死亡,蘇仍用雙手掐住她脖子,抓去撞牆;接
著蘇用蔡女手機連絡汪姓男子,要找汪出來,汪其實是蔡女酒店的經紀,當下才知
道蔡女有男友。
汪在手機中聽到蔡女要蘇「不要這樣」、「幫我叫救護車」,但蘇只顧著跟汪嗆聲,不
理會蔡女求救,汪也在電話那頭勸:「有話可以出來講,不要這樣子衝動」,對話21
分鐘結束後,蘇繼續查看蔡女手機,直到蔡女身體冰冷,才連忙對她CPR,打電話叫
救護車,但蔡女仍急救無效,宣告不治。
檢方將蘇依殺人罪起訴,法院審理時,蘇始終認罪、表示後悔;法官考量蘇與蔡女平
日感情尚可,一同撫育兩小孩,衝突時雖動手痛毆蔡女、又抓她撞牆,還用掃把攻擊,
但並非預謀、蓄意準備刀器等,當蔡女身體冰冷也有急救、並叫救護車,應非有意
殺人,是情緒失控而臨時起意,改依傷害致死罪判他9年徒刑。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796422
5.備註:
把人打死,認錯、道歉、表現悔意,就不是殺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