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休息時仍要待命!離職提告討加班費 法官

作者: worlddragon (風 )   2017-11-04 14:47:55
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休息時仍要待命!離職提告討加班費 法官判決雇主要給
3.完整新聞內文:
在診所擔任司機的趙姓男子離職後,認為診所雖然約定每天有空班休息3小時,這3小
時卻須在診所內待命,應該算是加班,提告診所必須要再給付3年來的29萬餘元加班費;
新北地院認定,趙的空班時間仍在雇主指揮監督下待命、提供勞務,今天判決診所須
給付趙29萬餘元的加班費。
趙姓男子提起訴訟指出,他從2013年開始進入診所工作,擔任運務組司機,後來升為
組長,上班時間從早上6點到下午5點半,中午休息30分鐘;診所跟他約定中間有3小
時休息時間,但他卻要在診所內待命,如果有事,除了原本的接送病患工作外,還要
面試新人、打報告、協調事情、管理輔導下屬等。
趙說下班後、休假日,他都須處理院方交辦事務,甚至還幫金姓負責人處理私人事務,
如私人車輛保養等,這些都有LINE的對話紀錄為證,去年3月他便因長期超時工作離
職;他認為3年來所謂的休息時間都是加班,提告請求診所要給付他29萬餘元加班費。
診所辯稱,趙只是代理組長,每天休息時間都超過3個半小時,可自由運用,不用待
命,診所也沒有在休假、休息時交辦事務,絕沒有超時加班,所說均為誇大之詞;另
外,LINE的對話紀錄可以任意刪減,趙提出的內容對話多無連貫,部分對話紀錄甚至
沒有顯示日期,跳躍、無邏輯可言,不可採信。
法院傳喚診所運務組葉姓前組長,葉證稱「司機休息時間要隨時待命」、「空班要
待命,這樣算休息嗎?且不能回家,頂多出去買飯買東西就要趕快回來,一定要在院
所附近;診所會以LINE交辦事情」。
另外,邱姓執行長也說「空班時間,如果病患有臨時性的調動,司機還是會被叫回
來,不會再額外給加班費」、「休息時間人不一定要在診所,但一定要讓大家找的到
他」。
法官認為,邱、葉二人與趙姓司機沒有利害關係,沒有冒偽證刑責風險而虛偽陳述、
具結擔保證言,認定證詞可採;由勞動基準法所謂的「工作時間」,是指勞工在雇主
指揮監督下受拘束的時間,除實際工時外也含待命時間,認定診所有實際延長趙男工
時情形,必須給付加班費29萬餘元。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795156
5.備註:
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作者: ilovedandan (我愛丹丹 天天丹丹)   2017-11-04 14:48:00
勞工果然是DPP內心最軟的一塊
作者: lostguy (惘)   2017-11-04 14:49:00
台積電的加班費...?
作者: kuo1102 (別來無恙)   2017-11-04 14:49:00
政府還要修法幫慣老闆壓榨勞工。科科
作者: Merkle (你在想奇怪的東西齁)   2017-11-04 14:49:00
早上六點到下午五點半 中午休息只給30分鐘...
作者: poeoe   2017-11-04 14:49:00
只剩法院多少可以拯救勞工了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7-11-04 14:49:00
以後不會判賠了 因為公雞會變飼主
作者: wwf0322 (奴才)   2017-11-04 14:50:00
老闆就以為吃定員工不會吉,結果被吉了
作者: DCcheng   2017-11-04 15:12:00
作者: metatron058 (metatron058)   2017-11-04 15:22:00
診所傻傻,本公司用值班就吃死了,不管多久都均一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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