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3樓漏水沒人租 法院判4樓賠償有原因

作者: ymes060609 (和尚)   2017-11-04 18:46:15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UDN
2.完整新聞標題:
3樓漏水沒人租 法院判4樓賠償有原因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一處公寓3樓陳姓屋主不滿天花板漏水,導致房客不願承租,訴請4樓李姓屋主賠償
。士林地院認為,3樓漏水肇因於4樓防水層失效,判決李男修繕並賠償陳男新台幣34萬元

陳姓屋主向法院主張,自從4樓李姓屋主將房屋隔成4間套房後,3樓天花板、牆壁便開始
滲漏水,房客不堪其擾解約搬離,請求李男修復滲漏水,並賠償租金損失、重新粉刷牆壁
等費用。
李姓屋主則認為,法院囑託台北市土木技士公會做出的鑑定報告,無法證明3樓漏水與4樓
有直接關係,3樓房客因為與鄰居相處不睦才搬離,與漏水無關,請求法院駁回陳姓屋主
所有請求。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採信台北市土木技士公會鑑定報告,認定4樓房屋改建成4間套房後,因
衛浴防水層失效,水流向下滲漏至3樓,妨害3樓陳姓屋主的所有權,判決4樓屋主應自行
修繕至不漏水狀態,並賠償3樓屋主新台幣8萬餘元的修繕費用。
另一方面,原承租3樓的顏姓房客出庭作證說,從民國97年9月起,以每月1萬3000元租金
承租,但101年起天花板開始漏水,情況越來越嚴重,即使非下雨天,天花板仍會漏水,
實不宜居住,因此104年7月底解約搬離。
顏姓房客另證稱,若非漏水嚴重,考量租金便宜,一定繼續承租,法官因而認定,3樓陳
姓屋主從104年8月1日至106年3月間,因漏水導致無法出租房屋,受有26萬元的租金損害
,判決李姓屋主一併賠償。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ViHW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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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mt17 (Popo:(b゚▽゚)b)   2016-11-04 18:46:00
幫4樓QQ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7-11-04 18:47:00
房東大戰中 房客能怎樣?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7-11-04 18:48:00
判得不錯啊
作者: seems (好像)   2017-11-04 18:48:00
漏下漏水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7-11-04 18:49:00
好奇技師公會鑑定報告寫了啥
作者: QUIBECK (☆榮舞衣子大好き☆)   2017-11-04 18:49:00
判得不錯
作者: flavorBZ (愛BZ)   2017-11-04 18:53:00
找房客作證確實是英明馬的漏水不是4樓下來,難道隔空漏水?
作者: chivalry70 (火鍋)   2017-11-04 18:54:00
爽啦最討厭這種廢物
作者: flavorBZ (愛BZ)   2017-11-04 18:54:00
加籐鷹附身?
作者: chivalry70 (火鍋)   2017-11-04 18:55:00
漏水有可能是隔壁斜角不一定是正上方來的唷!
作者: organ63521 (期望越大=失望越大)   2017-11-04 18:55:00
3樓漏水 不是4樓受害嗎
作者: LT26i (圖書館)   2017-11-04 19:01:00
樓上....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7-11-04 19:05:00
樓上滴到我 我會滴到樓上嗎他講的ptt的樓吧
作者: jealous0953 (Atheist)   2017-11-04 19:30:00
1W3這種租金還算便宜,真是瘋了
作者: KWEI40 (納爾遜氏鎖)   2017-11-04 19:40:00
套房衛浴防水層沒作好,漏水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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