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部31日預告勞基法5大修法方向。
: 一、休息日出勤的工時及工資計算改依勞工實際出勤時間計算,取消現行「做1給4、做5
: 給8」,仍計入每月加班時數上限。
操你媽資進黨 開頭就先把資方要花更多錢的規定取消
明明是勞動部 卻取消對勞方有利的規定 你他媽是低能還是智障?
當初說要讓勞工看得到也吃得到 結果呢?
你他媽白癡資進黨 罰款下限定個二萬 重罰二萬已經變個笑話了
外加低能總統&智障行政院長加碼 "以輔導為主"
幹林娘 以輔導為主的話 那要法律幹什麼?
: 二、每月加班工時時數部分有兩案,甲案為將一個月加班時數上限放寬為54小時;乙案是
: 加班時數以3個月為週期,單月可運用的加班時數上限放寬為54小時,3個月內不得超過13
: 8小時。但兩案都需經過工會同意或勞資會議同意。
: 三、輪班制勞工的間隔時間也分為兩案,甲案是給予連續8小時的休息時間為原則,但經
: 工會同意或勞資會議協商後,可另約定給予適當休息時間,但不得少於連續8小時,30人
: 以上事業單位需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 乙案則是仍以給予連續11小時的休息時間為原則,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
: 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可約定給予適當休息時間,但不得少於連續8小時,雇主僱用勞工人
: 數在30人以上者,並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 四、除了4週彈性工時的事業單位仍按其原適用規定外,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例
: 假得於每7日的週期內調整,也就是說,勞工最多可以連上12天班;另雇主僱用勞工人數
: 在30人以上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二、三、四 更不用說了 通通都問題推給勞資會議協調 根本就是低能中的低能
你他媽低能資進黨 甚麼時候看過中小企業有勞資會議的?
刑法都規定酒駕犯法了 還是那麼多人酒駕 更何況低能政府官員說的"勞資會議同意"
: 五、特休假可以遞延一年,若仍未休畢,雇主仍應發給工資。
低能就是低能 有假可以修 誰要遞延一年的? 你他媽資進黨的低能官員腦袋裝大便嗎?
當初不要臉的資進黨才說自己提出的法案最好 最負責 結果他媽的以輔導為主?
不到一年就修改 然後7天假也不還勞工
果然是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 走了一個狗冥黨 換來一個資進黨 結果通通都是爛貨
資動部長業力已經引爆了 祝福資進黨的每個低能官員 都會有報應的一天
操你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