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17年11月5日
2.完整新聞標題:
少女找同學爸爸訴苦、治性病 疑昏睡遭猥褻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
北部一名胡姓運將今年7月,帶著兒子的女同學小芬(化名)到海邊散心,兩人聊到小芬
前男友疑有性病,胡男「碰巧」有防治性病的藥,讓她服用,但吃完後陷入昏睡,醒來時
已在家中。小芬感覺昏睡時,被人襲胸猥褻,對胡男提告。但檢體報告顯示,並無毒物反
應也沒驗出胡男DNA,檢察官認定罪證不足,予以胡男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胡姓計程車司機,每天都會送兒子上學,順路就帶著兒子同學小芬一起到學校
。暑假期間,胡男還曾帶著兒子和小芬一起到海邊烤肉,感情不錯;7月某日凌晨小芬因
跟男朋友分手,心情不好,傳訊息給胡男訴苦。胡男便約她到海邊散心。未成年的小芬向
胡男表示,擔心前男友有性病,自己會被傳染,不知道該怎麼辦。
胡男則拿出宣稱可以防治性病的藥,讓小芬服用,結果讓她陷入昏睡,醒來時已經在家中
;小芬的母親詢問她凌晨外出,是跟誰出去,追問之下得知是跟胡男出門,小芬還懷疑遭
到對方襲胸,便到警局提告。
胡男到案後,向警方承認,確實有拿防治性病的藥給小芬吃,但沒有惡意,她昏睡時,就
她送回家,並沒有猥褻對方。
檢警調閱醫院採集小芬的檢體報告,均顯示沒有毒物及安眠藥反應,也沒有胡男的DNA,
無法證明小芬被胡男下藥猥褻,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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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4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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