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賴神在這次修法後也該步下神壇了,
完全被勞工看破手腳,
之後法案送到立院,
我們更應該去關注民進黨立委對於這樣法案的態度,
尤其是有意參選台南、高雄兩市初選的立委們,
畢竟未來他們有機會成為地方首長,
對於修法過後的勞動條件,
他們應該更加關心!
※ 引述《com2 ()》之銘言:
: #壓榨勞工的法案怎麼都那麼快呀!
: 一例一休修法方向 賴清德6日將拍板
: 中央社
: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5日電)一例一休爭議,勞動部10月底預告勞基法修正內容,包括
: 「7休1」放寬為「14休4」等5大方向。政院人士今天表示,行政院長賴清德預定6日拍板
: 修法方向,最快9日召開記者會說明。
: 政院人士告訴中央社記者,6日中午召開的行政立法協調會報,賴清德將親自主持,與執
: 政黨立委協調一例一休的修法內容,並將拍板每月加班工時時數與輪班制勞工的間隔時間
: 採用甲案或乙案。
: 政院人士表示,若行政立法協調會報進行順利,勞基法修正草案最快9日就會送行政院會
: 通過,會後將由賴清德親自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並送立法院審議。
: 勞動部31日預告勞基法5大修法方向。
: 一、休息日出勤的工時及工資計算改依勞工實際出勤時間計算,取消現行「做1給4、做5
: 給8」,仍計入每月加班時數上限。
: 二、每月加班工時時數部分有兩案,甲案為將一個月加班時數上限放寬為54小時;乙案是
: 加班時數以3個月為週期,單月可運用的加班時數上限放寬為54小時,3個月內不得超過13
: 8小時。但兩案都需經過工會同意或勞資會議同意。
: 三、輪班制勞工的間隔時間也分為兩案,甲案是給予連續8小時的休息時間為原則,但經
: 工會同意或勞資會議協商後,可另約定給予適當休息時間,但不得少於連續8小時,30人
: 以上事業單位需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 乙案則是仍以給予連續11小時的休息時間為原則,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
: 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可約定給予適當休息時間,但不得少於連續8小時,雇主僱用勞工人
: 數在30人以上者,並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 四、除了4週彈性工時的事業單位仍按其原適用規定外,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例
: 假得於每7日的週期內調整,也就是說,勞工最多可以連上12天班;另雇主僱用勞工人數
: 在30人以上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 五、特休假可以遞延一年,若仍未休畢,雇主仍應發給工資。1061105
: http://m.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11050010.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