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這次真的看不出來有利勞工在哪裡,但是企業老闆到是肥滋滋.
以下立論
: 一、休息日出勤的工時及工資計算改依勞工實際出勤時間計算,取消現行「做1給4、做5
: 給8」,仍計入每月加班時數上限。
這點其實要做手也是很容易我把勞工叫來以休息日名義說:
因為今天休息日,所以工作三小時休息一小時,
一天直接偷員工兩小時的工作時間.
精準一點的可以45分鐘休息15分鐘,把休息時間弄的很零碎,
讓你搞不清楚該休息還是工作.
: 二、每月加班工時時數部分有兩案,甲案為將一個月加班時數上限放寬為54小時;乙案是
: 加班時數以3個月為週期,單月可運用的加班時數上限放寬為54小時,3個月內不得超過13
: 8小時。但兩案都需經過工會同意或勞資會議同意。
這點我之前說過了,完全可以在旺季的時候把一個月的加班時間衝成102小時以上.
: 三、輪班制勞工的間隔時間也分為兩案,甲案是給予連續8小時的休息時間為原則,但經
: 工會同意或勞資會議協商後,可另約定給予適當休息時間,但不得少於連續8小時,30人
: 以上事業單位需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這點也是好笑,什麼叫做不得少於8小時,就是你工作10小時待命6小時
: 乙案則是仍以給予連續11小時的休息時間為原則,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
: 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可約定給予適當休息時間,但不得少於連續8小時,雇主僱用勞工人
: 數在30人以上者,並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 四、除了4週彈性工時的事業單位仍按其原適用規定外,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例
: 假得於每7日的週期內調整,也就是說,勞工最多可以連上12天班;另雇主僱用勞工人數
很多人都說了,沒什麼好多講的.
: 五、特休假可以遞延一年,若仍未休畢,雇主仍應發給工資。1061105
這點好像沒什麼人論述,所以特別講一下這點,
一般人看起來好像沒什麼,但是對工廠來說根本就是大利多!
這麼說,一間1000人個大型工廠企業,我每一個人扣你7天特休,
用薪水平均30k來算,就是7k一個人,1000人手上就會多出700萬的週轉金,
姑且不論這700萬在市場上轉的資本獲利,光是我們算通貨膨漲每年實質縮水1%就好,
也就是說一年後700萬資本實質變化 => 700*0.99 = 693萬
經過30年700就直接縮水成517.8萬.
也就是說實質上公司少付出的今天的實質資金182.2萬
再來就是人事資本的比例,一個人省下1/4個月,48人省下一年一個人的人事資本,
我們姑且算成50人一年好了1000人省下來的錢就會是20個人一年的人事資本,
用上述來計算就會是30*20 = 600K ,而這一個資本比例還會隨著物價上升而上升,
也就是說光是這一個法令一下,大型的工廠企業至少750萬/1000人的活錢滾出來,
加上淡季特休,旺季加班特惠,哪個資方不團結!
勞資協商?記錄備查?
這次修法就是大工廠的好處,用一堆人的錢流,流出來的油,
但是勞工呢?工時減少了嗎?薪資增加了嗎?
物價是真的漲了!
偉哉~民進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