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突然收到某版的水桶公告
查了一下
似乎是某版的版主被一個id和我很像的人噓文
某版主就把那個id當成是我,
另外又再翻出了一篇我5月份的發文,
合併處罰我水桶60天,
被判違規的那篇文,我查了一下版上許多人也是用這個格式發的
唯獨我被水桶
寫信跟版主解釋, 版主只簡單回了自行看公告
看了一下申訴規定和流程還蠻多的
許多從申請到判決下來都快一個月了
差不多也出桶
可能在申訴中不小心又觸到申訴的法規
其實ptt版主權利也蠻大的,差不多跟條子法官一樣
大家會不會覺得ptt法規跟現實世界的法律一樣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