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一例一休修法方向 賴清德6日將拍板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7-11-06 00:25:03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 引述《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之銘言:
: : 這個當初提出『做1給4、做5給8』是為了避免工時零碎化,
: : 老闆叫你來加班一小時處理雜務,但你整天的休假計畫都因此泡湯變掛。
: : 而且原是要訂休息日作一小時也要給整天八小時加班費的,
: : 當初也是被民進黨立委自己改成『做1給4、做5給8』,雖是給予顧主彈性空間。
: : 現在彈性空間還更放寬?幹!!
: 『做1給4、做5給8』的法律效果,
: 主要是雇主認為都給4/8小時工資了, 當然要員工做好做滿.
: 所以對於員工而言, 就等同於:
: "幹我事情都做完了, 要走還要請假喔??"
: 嗯. 我記得這個現象前一陣子才被拿出來討論過.
作好作滿要幹嘛?
加班就是不得已的,非正常性的才要加班,
那事情作完當然就走啦。
如果是經常性,每天都要加班,那表示該公司人手不夠,
該補足,不是叫人每天加班。
還什麼現象拿出來討論哩?
我覺得要討論就討論為什麼台灣勞工時常都要加班,
把加班當常態這個非正常現象才對吧?
如果公司派給勞工的工作永遠讓勞工得超時加班才能完成。
一.這個勞工能力不足,請把他幹掉換人。<=員工的問題。
二.公司派的工作超過這個員工能在正常工時處理完的範圍內<==那是公司的問題。
要討論就討論這個才對吧?
: : 工會?台灣有強大的工會可以作勞工的後盾嗎?沒有。
: : 勞資會議更是形同虛設,台灣有一四○萬多家企業,法律規定是每一家都要召開
: : 勞資會議,而且是定期召開,但真的有作到有多少?
: : 而且很多勞資會議都是虛應故事,勞工代表橡皮圖章,反正老闆怎麼說,
: : 會議記錄怎麼作,叫你簽名就對了。
: : 所以這A案跟B案有什麼不同?
: : 問你要自己脫褲子給老闆肛,還是老闆幫你脫嗎?
: : 反正都是要被肛。
: 沒有工會或沒有勞資會議, 就沒有辦法達成法律要件.
: 假如你要主張工會或勞資會議虛設, 我只能說這種現象事出必有因.
: 最近的遠航公司派對工會派的鬥爭新聞看了嗎??
: 請問你要其他人尊重公司派還是工會派的意見??
你在講什麼,我怎麼都看不懂?
沒有工會也沒有勞資會議,但還是持續運作的企業一堆好嗎?
林淑芬質詢時就問過勞動部次長了。
全台目前共有140多萬家企業,但只有七萬多家有開過勞資會議,
而且還不是定期開,甚至還有二十年前開過的勞資會議,
二十年後還在沿用。
這些如果按道理來說都違法了,但為什麼沒有被罰?
因為沒有召開勞資會議,沒有罰則啊~!!!
: : 這個政策比國民黨的還要狠,國民黨在的時候都還不敢這麼搞,
: : 連中共訂的勞動合同也是訂定工作間距至少十小時,
: : 民進黨對自已的重要支持者,比敵人還要惡毒。
: 是嘛??
: 勞基法第三十四條(20150515修法時, 馬英九卸任前的版本.)
: 勞工工作採晝夜輪班制者,其工作班次,每週更換一次。但經勞工同意者不在此限。
: 依前項更換班次時,應給予適當之休息時間。
: 保障零小時.
你有沒有看勞基法第32條?
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
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
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
。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
者,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但應於延長開始後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工會;無
工會組織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延長之工作時間,雇主應於事後補
給勞工以適當之休息。
在坑內工作之勞工,其工作時間不得延長。但以監視為主之工作,或有前
項所定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http://www.tnma100.org.tw/info/info-06-003.pdf
http://sf-labourlawyer.com/commentdetail_8_29.html
雇主應於勞工休息時間(兩出勤日之間) ,工作班次更換時,應給予適當之休息時間;雇
主即可使勞工足以恢復原有體力所需之時間。休息時間之長短,應視工作繁重程度及勞工
體能狀況由勞雇自行約定。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依勞基法第32條第3項延長工時者
,於工作終止後至再工作前,至少應有12小時之休息時間
這也是KMT時制定的啦。
還是你認為適當休息時間 = 8小時???
: http://www.pucheng.gov.cn/jiuybw/ldqy/ldgt/72376.htm
: 這是中國勞動合同法的最新版全文, 你翻翻十小時的工作間距在哪一條.
: 我是從頭到尾看了好幾次都沒看到這條啦.
抱歉,這個我也要找一下我當初在那看到的。
: : 當初民進黨把廢除「台內勞字第398001號函釋」當成對勞工的重要幫助,
: : 還大打政績牌,說可以取消連上十二天的惡習,是德政!!
: : 結果現在把法律位階較低的函釋給取消,然後要用法律位階高的法條明文入法。
: : 幹,真當勞工是猴子嗎?
: 連上十二天的前提是雇主願意給出兩日休息日加班費,
: 就算是連上十天, 也是雇主必須冒著員工連續上班所帶來的風險.
: 你以為雇主會吃飽沒事幹讓員工連上十二天??
抱歉,真的就一堆雇主吃飽沒事幹,讓員工連上十二天,
甚至超過十二天,不然怎麼會有蝶戀花等過勞事件發生?
訂定這法條當初設計的目的,
還真的就是為了防止出現無良雇主吃飽沒事幹!!!
你覺得無良雇主是會看到勞工過勞對他產生的風險嗎?
他只會看叫這些勞工過度加班,我可以省下請人輪班的成本啦!!!
: 若是, 那過去這幾十年60%以上穩定周休二日的工作職位是怎麼回事??
60%穩定周休二日的工作職位??
你知道這比率是平均來的嗎?
北部佔75%,中南部有穩定周休二日的,不到50%,只有4成5
這樣平均下來才有60%。
這還是當初勞動部自己統計出來的!!
好意思說是60%?
又一個全台灣人爸媽平均一個睪丸的概念?
: 那可都是台內勞字第398001號函釋存續期間發生的事實喔.
我說的也是。
: : 勞檢預算還被凍結,勞檢還被綠委批評素質差,勞檢在擾民?
: 那些勞檢員訓練一個禮拜就上了,
: 正規勞檢員的訓練週期光學科就是一個月(150hr以上).
所以呢?這能說是勞檢員的訓練不夠,但這不就是主管機關的問題嗎?
明明知道要受訓150小時,但人手不足,就叫他們去勞檢。
但跟素質有關嗎?勞檢員的應徵條件可是很嚴格的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理、工、醫、農、教育、管理
、勞工、社會、法律等相當類科及格者。
二、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理、工、醫、農、勞工、社會、法律等或相
關學系畢業,具有公務人員或技術人員任用資格者。
三、國內外理、工、醫、農、教育、管理、勞工、社會、法律等或相關
研究所畢業,具有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或派用人員派用條例聘用或派
用資格者。
要高考或大學系所以上相關科系才能去考,你跟我說這叫素質差?
: 而且提案書外流後陳瑩就改成跟其他委員一樣"只凍"550萬了.
: 你的資訊還停留在全數凍結嗎??
: 東西幫你找好啦.
: https://goo.gl/JRLnRZ 第225頁
: : 這種情況你說叫對勞工有什麼好處?
: : 開放勞工可以加班加到爽?
: : 勞工很愛加班?
: : 幹,勞工愛的是的加班費是錢!!!
: : 這些多作有多錢嗎?
: : 沒有,你錢給夠了,誰會想過勞加班?
: : 完全沒有一點好處的政策,叫彈性?
: 你在這邊主張勞工愛的是錢,
: 可是你上面的主張比較像是勞工要假不要錢耶.
我又看不懂你在說啥了?
勞工愛的是加班費的錢~!!
不是愛加班是看不懂喔?
: 論述又寫到自相矛盾了嗎??
: : 幹你媽的民退黨!!
: : 根本國民黨2.0
: 好啦. 我可以理解你的心態就是你老闆有義務給你理想的待遇.
: 實際上你值多少待遇我也不清楚就是了.
勞基法是勞工的基本法規,是低標不是高標,
是給所有勞工的基本地板,不是天花板!!!
這叫立足點平等,而不是齊頭式平等。
連低標都給不起,然後說這叫理想待遇喔?
笑死人。
至於我值多少待遇?
反正你請不起。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7-11-06 00:26:00
因為奴
作者: medama ( )   2017-11-06 00:27:00
作者: m21423 (WSH)   2017-11-06 00:27:00
推 哪有人沒有加班加到滿的 除了打工族吧
作者: didi0909 (didi0909)   2017-11-06 00:28:00
公務員跟平步青雲的醫生去幫勞工修法能修個好東西出來?
作者: pegasusatlan (哈哈哈~ )   2017-11-06 00:28:00
綠 9.2 也是垃圾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7-11-06 00:28:00
其實愛加班=愛加班的錢 一體兩面你本事夠 這邊沒工作換地方而已 根本沒在怕
作者: pegasusatlan (哈哈哈~ )   2017-11-06 00:30:00
很多人不愛加班的
作者: garry5566 (歐洲貴公子)   2017-11-06 00:30:00
吱吱拚命護航 沒邏輯還是繼續護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沒錢不能沒梗)   2017-11-06 00:31:00
推一個 套句菜英文的話 裝睡的人叫不醒
作者: qazwsx176 (很重要嗎)   2017-11-06 00:32:00
Dpp用心良苦,想讓全台灣享受南部人的幸福,沒感受到幸福的一定就是9.2不然就是五毛!
作者: vow70 (許願)   2017-11-06 00:33:00
有理給推。
作者: BBQ2591 (BBQ2591)   2017-11-06 00:34:00
OP明明沒事也要報加班 因為$$比較多
作者: catvsdog (我不能活在沒有你的程式)   2017-11-06 00:35:00
中肯給推
作者: m21423 (WSH)   2017-11-06 00:38:00
加班加到死 還沒加班費
作者: pegasusatlan (哈哈哈~ )   2017-11-06 00:41:00
什麼時後DPP也跟KMT講 沒有不景氣只有不爭氣 這幹話
作者: facefear (自覺)   2017-11-06 00:44:00
成大調查打工族 台南近九成雇主 違反勞基法!!! 賴清德賴清德 表示 開心????????????????????????????????????
作者: megumirei (覺醒的蕃茄!!)   2017-11-06 00:44:00
推 民盡躺可以滾了
作者: ai2311 (assa)   2017-11-06 00:46:00
就加班費便宜啊台灣加班是以基本工資去計算
作者: x02e0444x   2017-11-06 00:47:00
我真的搞不懂 不想加班就被黑掉 為什麼阿!?
作者: ai2311 (assa)   2017-11-06 00:48:00
以領最低薪資的21009/240*1.33甚至會比領21009/月平均工時 來的低月平均工時大約是在170左右
作者: namekevin (n n)   2017-11-06 00:51:00
2推推 高調
作者: ai2311 (assa)   2017-11-06 00:52:00
資方還能減少支出勞健保跟提撥還有一些其他費用這還是在合法的狀態下 所以台灣才會那麼多常態加班不足的部分用加班 比起多請人來的低成本 而且還能吧淡旺季的風險轉嫁給勞工
作者: a34567 (ddd)   2017-11-06 01:14:00
推這篇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