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gEast (大東)》之銘言:
: 不要跟我說,你們改來改去,結果回到原點,
: 最後只是砍掉7天假而已?
: 我讀書少,你不要騙我,不然我會很生氣。
我真的很好奇,這些勞動部、還是甚麼一例一休修法小組的人
到底有沒有去外面的公司上班過啊???
還是說一路讀到碩士博士然後直接考公職或是去家庭關係企業上班這樣?
每個都活在天上跟數據上一樣,好柏拉圖喔。
連勞檢的人力跟罰責都這麼弱小,到底有多少公司在完全遵守勞基法的啦
所有有在上班的都知道公司會想一堆名目不給加班費了
或是從其他名目作手腳
抓到重罰兩萬這到底是啥小? 連我的薪水每個月還可以被重罰兩三次ㄋ
既然薪資沒法增加,最少要保障勞工的休假吧。
就乖乖周休二日就好了,別再有的沒的了好嗎
六日兩天想叫員工上班就直接強制規定底標雙薪起跳,
自己去跟員工橋看她願不願意阿,
幹嘛用這麼複雜啦嘰八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