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獨家》7休1彈性化修行政與立法達共識 須嚴管嚴審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行政院與立法院民進黨團將於今日的行政立法協調會報對「勞
動基準法修正草案」拍板定案。在經過密集的協商下,政院與黨團已達初步共識,在7休1
彈性化的修法,必須嚴審嚴管。
民進黨團近日邀集黨團立委與行政部門密集協商,討論「勞基法」該怎麼修。
在加班工時的部分,多數意見傾向不增加總加班工時;但以3個月為期建立工時帳戶制,
每月加班上限維持46小時,3個月的加班總時數上限為138小時,但單月最高不得逾54小時
。
至於輪班間隔,維持以11小時為原則,但因應部分產業的需要,可在勞資協商同意後,縮
短為8小時。
7休1彈性化則是意見最分歧的。多位立委反對修法給予彈性,主張透過函釋處理即可。但
為避免引發行政命令侵犯法律之爭議,以及部分產業確實需要彈性,最後同意應在3大原
則下才能鬆綁。
首先要經各產業的目的主管機關進行評估,再送勞動部審議、核定,最後經勞資協議。盼
再嚴管嚴審之下,確保勞動權益以及產業的特殊性。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244456
5.備註:
簡單來說,想要七休一得先過三關:主管機關評估、勞動部同意、勞資協議
三關全過才能實施
再搭配單月加班上限46小時
或三個月加班上限138小時,且單月不得超過54小時
如果以這樣的限制,最極端的連續上班天數會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