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suzichen (Zoo)》之銘言:
: 女友說 婚後使用夫妻財產分開制
: 戶藉不過過來 (有人知道不過過來可以結婚嗎?? ..)
: 這樣婚後才不會連累我
: 她也打算擺爛不還銀行 然後名下也不要任何資產
: 以上是她想法 .....
: 是說這樣真的可以嗎?
看了AmamiTsubasa大的文 忍不住手癢想回一下
(#1Q00qfhe)
我覺得其實人生中
找朋友 找伴侶 找商業夥伴 等等
核心重點就是這個人負不負責任
一個不負責任的人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
因為他根本就不覺得是他的"責任"
當然爾 他不會覺得他"有錯"
不是他的責任 他何錯之有 對吧?
不管你是想找哪種的夥伴
這種不負責任的人絕對都不是適合的對象
那不負責任要怎麼看出來呢?
很簡單
不負責任基本上就是
對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逃避
(找藉口說是別人的問題 裝死 等等)
的行為
可以從很多小地方去觀察
以這個案例來說
欠卡債
算不算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當然不能直接斷定
不然你去銀行貸款買房買車難道也是不負責任的行為嗎?
要看當事人是否有意願償還
如果當事人不願意償還
則推論如下
他需要錢以購買某項物品 -> 這東西超出他目前財力可及
-> 可是他又很想要 -> 借錢買
-> 買了東西爽到了 (生活必需品以台灣法定正常薪資是不會買不起的)
(故這樣需借錢才買得到的東西就相對是奢侈品 買來爽的而已)
(萬一他是沒工作的人 那就更不負責任了 連養活自己的責任都不負
你期待他還能負責什麼事情?)
-> 可是不想還錢
-> 東西買了是自己的,自己爽到,卻不願意承擔購買的責任(借錢)
-> 不負責任
之所以把推想過程打出來
是給你參考用的
以後其他的事情
你都可以用類似的方式去想
很容易就會發現
不願意負責任的人很多
畢竟負責是痛苦的
可是一個不負責任的人
你敢交付終生嗎??
(別說可以離婚 財產怎麼分就煩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