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賴清德拍板: 加班時數不得超過54小時

作者: mdm (37.5度的愛情)   2017-11-06 17:47:01
※ 引述《cliom66779 (cliom)》之銘言:
: 越改越複雜
: 根本是製造資方鑽法律漏洞的空間
: 說真的 不如恢復到一例一休之前
: 七天假也送給資方好了
: 只要求好好落實勞檢
: 反而比較簡單清楚
: 但落實勞檢我賭資進黨辦不到啦
說真的
乾脆法律規定365休117天算了
並搭配以下法令
勞工因過勞或精神不濟而發生意外或死亡事件,
勞工重傷者,其雇主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勞工死亡者,其雇主處無期徒刑或20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2000萬罰金
這樣勞工愛加班就加班,雇主也可以開開心心的讓勞工加班
作者: centralzong (南屯王餅腫)   2016-11-06 17:47:00
口服老二 有效抵抗過勞死
作者: call5566me (軟男摳)   2017-11-06 17:49:00
他會說你自己不睡覺
作者: abc65379 (silent)   2017-11-06 17:50:00
誰敢當老闆
作者: h90257 (替天行道)   2017-11-06 17:50:00
勞工不爽就反抗啊 政府現在的方針已經是把球丟回去勞資雙方自己搞啦
作者: hitratio (0.0)   2017-11-06 17:56:00
打工族跟派遣自己好好保重 弱勢中的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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