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台灣勞工及家庭人數上千萬,卻總是沒幾個人出來抗議?
這是我百思不解的問題,版上討論也很多。
我研究過去抗爭人數很多的事件來對比勞工,
發現一個勞工缺乏的共通點:
抗爭人數眾多的事件受害者都有站出來
不討論每一個抗爭的對錯,你們看以下事件受害者或其家屬都有站出來
2013洪仲丘事件,洪家人有站出來,其他軍冤受害者家屬也有出來
2014服貿太陽花,懼怕中國入侵的受害群眾有站出來
2016反年改抗爭,退休金減少的軍公教有站出來
2016 2017同志大遊行,想結婚而不能結婚的同志有站出來
受害者全部都站出來了
一例一休想要成功抗爭,就要找出受害勞工及其家屬
例如過勞死者的家屬,因為勞工過勞而出意外的受害人或家屬
(例如蝶戀花遊覽車事件),你受害人都沒站出來,怎麼可能抗爭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