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reampen (workerlevel)
2017-11-07 11:26:03我覺得應該要這樣問:
有什麼人是可以常態連續工作十二天不休息的?
小魯我認為根本不是有沒有工作需要連續不斷做多久或休多久,而是人類的承受能力,作
業人員身心狀態的考量。
必須連續不間斷的運作在很多製造業是常態,因為停機再開機多的成本很高(EX:電廠、
煉油、製鋼)。所以有什麼必要連續工作多久都是假議題。
我認為勞基法應該要根據醫學研究和人體生心變化狀態來制定。而不是一群立委在那邊講
幹話幹出來。
罔顧作業人員身心狀態的加班,就是強盜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