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27938686 (海灘褲)》之銘言:
: 如題,本魯雖然不打電動但非常支持政府能夠多多栽培電競。可是不覺得電競比起運動更
: 像是棋藝競賽嗎?
: 以前發明棋藝必須要有棋盤跟棋子,而現在像是LOL就可以把三路地圖當成棋盤五名角色
: 當作棋子,換成射擊遊戲也是一樣的概念,就像星戰中千年獵鷹號上的棋盤遊戲一樣。
: 到底為什麼電競被歸類為運動呢?
這其實跟台灣人普遍都不清楚"運動"的定義有很大的關係
因為在中文上面,對於運動和競技運動都是共用同一個辭彙稱呼
像是在英文上,普通時候我們跑跑步或是上健身房做的運動都是do excercise
簡單來說就是強化身體素質的行為
那種互相比拚競爭的才叫做競技運動,sport
這在定義上就更廣了,只要是在規則下相互競爭的體能行為都可以稱得上是sport
所以電競、棋藝這之類的比賽確實都是可以稱得上是運動(sport)的
其實更正確來說,球類、田徑那些都應該稱是競技而非運動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