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殉職警消變因公死亡? 撫卹金少了600萬

作者: soma (窗邊一直線)   2017-11-07 23:51:24
※ 引述《erhugod2000 (一號作戰)》之銘言:
: 理性勿戰
: 同情死亡消防員,但真的也別濫情無限上綱
: 人死該尊敬,但不是無限為大
: 條文就寫得很清楚 :
: 必須符合執勤職務時已有危難事故發生、執勤職務現場是高度可能死亡環境,
: 以及明知有生命危險仍奮不顧身等3大要件
: 消防隊員火場身故
: 是真的英勇奮不顧身搶救
: 還是本身很有經驗但真的就是運氣差了點
: 或是本身訓練不夠,火場臨機應變不足導致身亡
: 這些情況都有可能
: 專業的消防鑑定機構都有足夠的知識去判斷是否符合這三大要件的
不過可能需要打幾場官司就是.
請看以下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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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116004885-260405
台鐵機車長蔡崇輝駕駛太魯閣號遭闖平交道砂石車撞擊,鳴笛緊急煞車,保住300名旅客
性命,卻不幸殉職。在殉職兩週年前夕,銓敘部翻案認定蔡崇輝符「冒險犯難」因公撫卹
要件,獲得公道。
台鐵太魯閣號機車長蔡崇輝明天殉職兩週年,台灣鐵路管理局所有火車明天上午10時將同
時鳴笛5秒鐘,悼念蔡崇輝英勇救人,警惕民眾重視平交道安全。
蔡崇輝在民國101年間駕駛太魯閣號遭闖平交道砂石車撞擊,他鳴笛緊急煞車,保住300名
旅客性命,自己卻不幸殉職。家屬辦理撫恤時,銓敘部認為蔡崇輝「不屬因公冒險犯難死
亡」,家屬提起行政訴訟,日前遭台灣高等行政法院駁回。
火車駕駛員聯誼會會長黃隆華說,意外發生現場,機車頭被撞到全毀,如何能要求蔡崇輝
人在其位?蔡崇輝的腳還留在駕駛座,「人要如何逃跑」?法院判決及銓敘部的認定,與
鞭屍何異,對遺族情何以堪。
蔡崇輝妻子王麗娟表示,她在睡夢中看見先生滿身是血走向她,希望幫忙討公道,她不在
乎撫恤金的多寡,而是希望幫先生討回公道,爭回屬於他的榮耀。
全案經媒體報導和輿論熱烈討論,今天翻案成功。銓敘部表示,蔡崇輝已獲審查小組認定
符合「冒險犯難」因公撫卹要件;蔡崇輝遺族約可再多領新台幣200萬元撫卹。
銓敘部長張哲琛說,因公撫卹疑義案件審查小組昨天討論認定蔡崇輝符合冒險犯難的條件
,銓敘部決定做調整;除了原有的撫卹金外,蔡崇輝遺族約可再多領約新台幣200多萬元
的撫卹金。
銓敘部向考試院提出的報告指出,此案災難事故的發生與蔡崇輝停留駕駛室持續鳴笛等作
為,符合「冒險犯難」因公撫卹要件;不過,報告中也說「日後類此交通意外事故案件,
仍應視個案情節審慎認定之」。
銓敘部說,此案經台鐵局委託何宜慈科技發展教育基金會及逢甲大學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研
究中心分別提出鑑定報告,今年1月10日提出補充報告,並就醫療證明及還原事件經過的
鑑定報告等提出新事證。
鑑定報告指出,從醫療證明部分,可佐證蔡崇輝是遭受前方正面強大撞擊致死;另其左右
手受傷及多發性骨折現象,反映撞擊瞬間,蔡崇輝仍留在駕駛室,之後經過推擠,將駕駛
室內廁所門板連同蔡崇輝推擠至駕駛室門外走道上。
報告表示,綜觀整體事件,從蔡崇輝看見砂石車停在平交道至正面撞擊,歷時僅10秒,但
蔡崇輝作完煞車與鳴笛的標準作業程序後,本可離開駕駛室,但其仍然持續鳴笛示警,寄
望以此驅離砂石車而免除最後的撞擊,同時可警告四周人事及月台旅客避難,「其作為已
超出一般司機員的標準作業程序」。
銓敘部說,因公審查小組原先審查時,台鐵局並未提出相關資料,導致台鐵局被認定舉證
不足;台鐵補提事證,因公撫卹疑義案件審查小組在1月15日再討論,並請台鐵人員補充
口頭說明後,認定符合「冒險犯難」因公撫卹要件。10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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