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競是運動!立院三讀納入運動產業,允許政府投資
立法院今(7)日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電子競技產業、運動
經紀業正式納入運動產業,另開放各級政府、公營事業配合國家政策投資。
為促進職業運動產業發展,修正條文另允許各級政府、公營事業得配合國家體育政策暨運
動產業發展計畫投資,股份比例不得過半(50%)。
電競將與運動賽事同樣享有稅賦優惠,包括參與賽事、觀看賽事或台灣自製運動商品消費
支出等,每年計有新台幣 2 萬元以內的綜合所得稅扣除額;鼓勵民眾積極參與。同時,
主管機關得編列預算,優先補助高中以下學生,參與或觀賞運動競技/表演。
隨著電競納入運動產業,電競選手將比照運動項目,享有國家隊選拔、培訓、賽事以及國
光獎章等資源。
同時,經中央主管機關列入培育的運動員,得設置專戶,接收個人對運動員的捐贈,並享
所得稅扣除額。
本次條文修正認可「電競為運動產業」,堪稱台灣電競產業發展重大里程碑。
https://goo.gl/UwkkTH
神扯 台灣根本沒有所謂自製遊戲
你拿台灣人錢去補助 外國廠商?? 嫌錢太多嗎
如果台灣有成熟線上遊戲 研發能量 像韓美那樣
發展這個 回流給本土廠商 變成一個正向循環 那沒話說
但台灣老闆.... 只會做代理 賺easy money
錯誤政策 比貪汙更可怕 台灣繼續向下沉淪20年
更可怕事 還會影響下一代 浪費年輕人青春歲月 台灣競爭力down
被國外利用還不自知 商人炒出的噱頭 還隨之起舞 偉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