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恒也醉了 因這法條可免搜索票直接衝你家
2017-11-07 00:52聯合報 記者何祥裕╱即時報導
近年網路駭客猖獗,政府為了資訊通訊安全,提出《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
立委顏寬恒在臉書貼文指出,政府關心資訊安全的意思他能理解,
但在《資通安全管理法》裡面的條文他實在不能理解?
尤其是主管機關可以派員進入非公務機關檢查,
顯然違反刑事訴訟法,一個條文用了五個不確定的法律概念,
他也是醉了。
他說,在草案第18條中: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因稽核資通安全維護情形
發現「重大缺失」,或遇「重大資通安全事件」,而「認有必要」時,
得派員攜帶執行職務證明文件,進入非公務機關場所檢查,
並得命相關人員為「必要之說明」、「配合措施」或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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