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簡單的就是結婚後男女其中一方若外遇
至少另一半可以採取法律行動
同居沒名沒份
今天男的或女的給對方戴了頂綠帽子
另一半只能摸摸鼻子認了而已
作者: godofaluba (回到原點) 2017-11-08 16:49:00
今天不是有個日本漫畫家 甩了同居15年的女友 和小30歲的漫畫家結婚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7-11-08 16:50:00是跟 coser 結婚,好正 >///<
作者:
kaitai (測試)
2017-11-08 16:51:00所以說結婚制度莫名其妙 為什麼不能見異思遷?吃了麥當勞就不能吃肯德基?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7-11-08 16:51:00所以對男方而言 不生小孩幹嘛結婚? 法律行動也只是錢
作者:
hh800315 (lonetime)
2017-11-08 16:52:00樓上 會很飽啊幹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7-11-08 16:53:00男方會想用婚約綁住對方的 也是魯蛇ㄧ隻啊 這根本空集合
作者:
dxoxb (噗噗)
2017-11-08 16:53:00相信對方就不應該把愛情訴諸法律結婚感覺是懷疑對方以後會偷吃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7-11-08 16:54:00女生要保障 男生要小孩 才會有交集 不然沒有結婚的動機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7-11-08 16:56:00不懂為什麼男生會要小孩... 又吵又煩又花錢
同居和結婚在法律上的權利義務差很多,危急時一個是家屬,另一個只是朋友年齡到了,該玩該看該享受過的都試了,自然會想要小孩。有小孩也是拓展深度人際關係的方式,你有家人,可是家人會過世、會成家過他的新人生;有朋友,可是找不到更深刻的連結讓彼此的生命更緊密,如果他也成家了,可能有新的人生,和你失去更多交集,只有生小孩是延續、拓展生命的方式,而且養小孩是希望工程,任重道遠,卻有無限可能。最後,如果小孩養得好,你晚年住院才不會變孤單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