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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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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護士與已婚醫偷情自拍性愛片 判賠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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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護士與已婚醫偷情自拍性愛片 判賠50萬
2017-11-08 21:47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林姓已婚醫師與涂姓護士偷情,多次上摩鐵嘿咻還自拍性
愛影片,跨年夜於診所洗鴛鴦浴被醫師娘活逮,護士被告通姦判刑10月,可易科罰金,醫
師娘指控通姦63次,民事求償200萬元,高雄地院只認定9次,判賠50萬元。
承審法官認為,雖然醫師娘指控有63次通姦,且林姓醫師事後坦承出軌,並提供通姦事證
助妻提告,但足以認定通姦罪證確鑿的僅9次,認定慰撫金以100萬元較合理,且林男應負
一半精神賠償的民事責任,全案仍可上訴。
醫師娘主張,涂姓女護士於101年9月起任職該診所護士,明知林醫師已結婚,卻自102年1
月起至104年3月間與丈夫交往,並赴旅館偷情多達63次,還拍攝性愛影片紀念,她於103
年跨年夜回診所,還撞見丈夫與涂女裸浴,醫師娘指涂女事後不反省,繼續與她的丈夫交
往,讓她蒙受巨大精神痛苦,要求200萬元精神慰撫金。
護士涂女辯稱林醫師向她示愛被拒,後來雖有短暫交往,但在不知情狀況下被拍親密照,
當她於102年9月發現林醫師已婚,就立即與他分手,但林醫師以傳發不雅親密照,脅迫與
他繼續交往。
法院勘驗這些親密照和影片,認為涂女神色自若,並未閃躲鏡頭,與自稱遭威逼拍攝或偷
拍差異甚大,民事法庭審酌性愛影片次數,以及2人確上摩鐵的次數,估算共達9次,判決
涂姓女護士需賠醫師娘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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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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