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 蘋果即時
2.完整新聞標題:
※ 旅行社負責人:我為何支持一例一休修法
3.完整新聞內文:
黃文卿/旅行社負責人
旅行業者絕大部分都會像我一樣,支持賴院長、行政院
趕快修改《勞基法》一例一休規定。不要說小英總統看了3遍都看不懂這個法案,
其他人也搞不懂。實施快1年,平日、休息日、例假日加班費不一樣;
同一天不同小時的加班費也有不同算法,大概沒有幾個人搞得懂到底怎麼回事。
台灣人很會找商機,一例一休推出後,企管顧問公司就開辦相關課程,
教大家如何應用新法,避免觸法;萬一遇到勞檢,該準備什麼資料回覆,以免被罰。
企管顧問還可以一次收8萬元年費,提供長期服務。
這說明一例一休規定得太複雜,也不符合各行各業的實際狀況,所以才要上課。
可是新法案裡面的規定,很多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拿旅行社行業來說,大多採用齊頭式薪資、高獎金制度,
一例一休規定的加班費制度就很難適用。
無論是業務或內勤OP,平、假日若需要加班,說明業務量大、生意好,獎金就相應增加。
有時候獎金是薪資的1、2倍,這就相當於加班費了,而且更多。
旅行社淡、旺季生意差別很大,有時候忙1、2個月常常加班,大家做得多,
獎金也賺得多。淡季的時候就清閒很多,有時候根本沒事做,但老闆還是要發薪資。
至於7天休1天,更麻煩。以前有客戶假日才有空,業務去接洽既可以抽case的獎金,
也可以在下一周裡安排彈性補休。現在假日若公司指派跑客戶,造成連上7天班,
就變違法了。還有一種狀況,如果接到大型國旅團體,通常都是周末假日出團;
前一個禮拜的上班日,一定有大量的準備工作,無法先休息,
接著就要在周末跟團服務(沒辦法委外),這樣也會違反7休1的規定。
遵守法令,沒生意可做,不遵守,又怕哪天被檢舉,受到重罰。
一例一休搞得大家都變成「知法犯法、等著挨罰」,也會造成老闆和員工的對立氛圍。
這次修法,希望政府一定要多聽聽各行業的意見,在大原則上定好制度,
讓企業或行業別,在彈性但不違背總量管控的基礎上(如月休8天)實施遵守《勞基法》。保障員工的權利,也維持企業的活力。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qR8td3
5.備註:
誰可以告訴我
民進黨中央放著
不與滿腔幹意、怒意的選民溝通,尋求共識、解套僵局
跑去找這種業界慣老闆寫投書、帶風向,
是真的鐵了心,往後都不要基層勞工的票了嗎?
這麼土豪心態的執政黨,真的開了眼界了...
作者:
lolic (lolic)
2017-11-10 12:43:00智障
作者:
hl4 (Zec)
2017-11-10 12:43:00不給加班費說這是責任制就好了啊,反正永遠宣導輔導期
作者:
kyosp (Allen)
2017-11-10 12:43:00?
作者:
verdant (中年大叔)
2017-11-10 12:44:00文章蠻中肯的,不曉得為什麼要噓
作者:
nelley (名字:大便王)
2017-11-10 12:45:00獎金等於加班費。。。真敢講誒。。獎金是獎金加班費是加班
業務也要帶團? 不就因為旅行社一人當多人用 低價搶客
中肯啊 噓三小?導遊有一次兩個導遊喔,廢物鄉民那你是什麼?肺癆喔
作者:
plice (咖啡館之歌)
2017-11-10 12:56:00支持賴院長 我們敬愛您
作者:
freez 2017-11-10 12:56:00挨罰??是罰了沒 罰多少啦 幹話一堆
作者:
Agod (口口)
2017-11-10 12:56:00因為你是資方
作者: woodyj (woodyj) 2017-11-10 12:56:00
搞不懂?沒頭腦就不要開業
作者: bighorse0 2017-11-10 13:03:00
星期一休假到底有多困難 給加班費獎金少一點不行?再不行的話你關門讓行的來做就好了
作者: Arialovescat (Aria) 2017-11-10 13:15:00
答案只有一個 因為他是負責人法律就是要他付加班費啊!
修法可以,也可以為旅行業修法,但不能偷渡對其他產業勞工不利益法條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7-11-10 13:17:00旅行社這種過度飽和的產業就不要出來給大家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