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ur135 (想不到)
2017-11-18 10:58:31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張淑晶騙房客也坑房東 竟佔屋不搬還轉租
3.完整新聞內文:
(更新:新增動新聞)
遭控坑殺眾多房客涉犯詐欺等多罪的惡房東張淑晶,近來再被板橋一名林姓女屋主提出民
事訴訟,指控張女霸占租屋不還,新北地院考量張女將房屋轉租給他人經營電子遊戲場,
已違反「不得供非法使用」租約,屋主合法終止下,今判決張女須還屋,直到搬遷前尚須
每月給2萬5千元。而至本月止,張女已須給35萬元;尚可上訴。
林姓女屋主指出,2013年6月她跟張淑晶的合夥人黃鐸簽約,將位在板橋區長安街1至3樓
房屋租給兩人,約定出租10年,頭1年每月租金2萬元,第2年起改每月租金2萬5千元,張
淑晶則為實際居住人。
但去年7月,林姓女屋主卻收到新北市城鄉局函文,指出張、黃將房屋轉租給蔡姓男子經
營非法電子遊戲場用,已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林女認為張、黃已違反「房屋不得供非法
使用」的規定,且張女不肯承諾,簽下不再轉租給他人從事違法行業的切結書,雙方已無
任何協調空間,因此寄出終止租約的存證信函。
林女表示,存證信函已公示送達、登報,去年9月生效,但張淑晶仍住在該處,不肯搬走
,已屬無權占有,因此提告要求命她搬走,並且在她搬離前,尚須按月給2萬5千元租金。
張淑晶、黃鐸辯稱,只有給朋友使用,沒出租給蔡男,不知為何蔡男會使用該屋,兩人還
指承租該房屋已花費200多萬元修復漏水、壁癌及裝潢,又該屋尚有漏水、大門損壞、不
能開啟等情形,屋主卻都不肯修。
由於蔡男證稱,是朋友「小龍」跟張淑晶承租該處3樓,他才會前來寄住,也曾在2樓看過
張女,法官因此未採信張、黃不認識蔡男的說法。
因蔡男在該房屋經營賭博的電子遊戲機台,另犯有持槍、吸毒等,共遭新北地院依違反《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等共判刑2年,另拘役50天、可易科5萬元罰金,可見張、黃已違
反兩方租約,林女有權利終止租約,收回房屋,而在張女遷出前,尚須按月給租金2萬5千
元;尚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116/1242269/
5.備註:
有一種人,不管你喜不喜歡他,他都會走進你的生命裡,除了歐陽妮妮就是張淑晶!
by 蘋果凍未條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7-11-18 12:22:00這是流氓了吧
作者:
odahawk (羊皮狼)
2017-11-18 12:04:00極權能治?極權時代她恐怕是執政黨中常委喔
作者:
uf1276 (寧靜而悠遠)
2017-11-18 12:05:00陰魂不散
作者:
togmogo (偷雞摸狗)
2017-11-18 11:43:00作者: ed123123 (ed123123) 2017-11-18 11:36:00
板橋張順偉
作者:
j147589 ((joyisbitch))
2017-11-18 11:34:00頭遮起來我可以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7-11-18 11:30:00判賠都沒用啦,一定都脫產了強制執行 假扣押無法對付脫產的人看看孫道存趴趴走,應該要知道法律無法處理這種人
作者:
omaha (然後各自夢遊餘下生命)
2017-11-18 11:27:00原po的心得真讓人毛骨悚然,,,
作者: yeap193 (阿葉) 2017-11-18 11:26:00
這才是台灣司法已死的寫照
作者: duck78803139 2017-11-18 11:23:00
好笑,這麼多案件,她竟然還在外面趴趴走
作者:
nayaya (naya)
2017-11-18 11:21:00隻臉皮真厚
作者:
jj782995 (lane0316)
2017-11-18 11:13:00民事糾紛是拿他沒什麼皮條啦,除非他今天是觸犯刑事法
作者:
WLR (WLR™)
2017-11-18 11:12:00這種只有集權國家能治了吧,直接關起來
作者:
jj782995 (lane0316)
2017-11-18 11:11:00收現金怎麼強制執行?匯人頭帳戶扣得到?他有你想像中那麼笨嗎?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æ¥ç¸¾è½‰æ©Ÿè‚¡)
2017-11-18 11:05:00一年內能搬走 屋主就要辦桌謝神了 拖個三五年都不意外
作者:
yuugen2 (馬英丸)
2017-11-18 11:03:00沒財產 ? 有收房租怎麼會沒財產 強制執行 假扣押統統來
作者: moto000 (小金剛) 2017-11-18 11:02:00
鬼島日常
作者:
CCHO1015 (ㄚㄚㄚ咬壞了)
2017-11-18 11:02:00他名下應該都沒財產 判賠判罰也無所謂
作者:
yyc1217 (somo)
2017-11-18 11:01:00政府真的失職 放任她持續殘害社會
作者:
yuugen2 (馬英丸)
2017-11-18 11:01:00怕,民事訴訟一堆,不考慮用專案處理嗎?
作者:
legendrl (Legend R/L)
2017-11-18 11:01:00慣老闆的代表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7-11-18 11:01:00
還沒被關???她身上有多少案子啊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後誰還記得誰)
2017-11-18 11:00:00居然還沒被打死耶
作者:
wwf0322 (奴才)
2017-11-18 11:08:00這種人至今依仍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