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在臉書上有個網友(不是我)罵李茂生:
"身為一個大學教授地位崇高 不致力在學術研究方面
而專發表一些語不驚人死不休的繆論 真的是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李茂生氣呼呼,嚷嚷著說:
「不致力在學術研究方面」?你查過我的著作嗎?沒有的話就是傳播不實言論。
留意一下刑法第310條第二項規定。很有種評論?
結果尚市長去查了一下台大法律系的資料,發現一個驚人的事實:
https://tinyurl.com/y92cwn4l
李茂生已經四年沒有專著、五年沒有發表論文、三年沒有期刊論文,
三年沒有教師計畫;
換言之,他這三年間,除了吵架之外,什麼學術計畫都沒做!
納稅人一個月付他十萬塊,結果他三年來什麼學術都不做!
這樣也配叫台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