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號稱是民主法治國家,
但是法律尊嚴卻常常被法律系教授踩在腳下
(教授位階 > 執行法律位階),
政府無法保護 那些願意遵守法律的傻子,
當視法律為糞土的非法份子造成平民百姓終身痛苦,
而非法份子本身所受的制裁/損失卻不及受害者之萬一,
當然台灣人的劣根性就會高漲.
現下因為台灣人受不了無為之治,
明明政府有立法機關, 但因為鄉愿, 又或因為虛無飄渺之兩公約,
即使立法也不敢執行 (如死刑犯之執行),
甚至連執法人員也對自己的職業感到懷疑
(如路邊看到禿頭猥瑣法律系教授也不敢上前盤查)
因此法律威信蕩然, 自然政府威信也沒人差洨
遙想台灣開墾百餘年來,
唯一迅猛精進乃在日人統治時期,
當時統治者把台灣人當成狗類豢養,
動輒日本警棍從肛門捅入, 旋轉個百八十度之後再猛然拉出,
對於尚未開化之清國人, 台灣島人頗為有效,
不到幾年就人模人樣 (有點像星球崛起)
台灣目前酒駕氾濫, 犯罪者天不怕地不怕, 殺人還可享受牢飯,
監牢不夠豪華者還可以向國際媒體控訴,
在犯罪 CP 值遠高於 22K 的情況下,
台灣何時能改善目前螺旋向下的慘況?
最後, 免不了問一問, 5F 是不是想要自插日本粗黑大警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