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幼兒被父怒摔成傷 母求情法官開恩判緩刑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82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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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7 16:31聯合報 記者蔡維斌╱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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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父摔兒成傷,雲林地院法官因其妻求情,綜合實際考量給予緩刑。記者蔡維斌/攝影
去年才2個月大的雲林縣一名嬰兒,父親因工作壓力大,見兒哭不停,一時情緒失控,把
幼兒摔成重傷,出現腦膜下血腫,視網膜出血、頑固性抽搐等症狀,雖未達法定重傷害罪
程度,但法官仍以重傷害未遂重判父親2年,媽媽出面向法官求情,說明家庭狀況,指全
家靠老公工作維生,顧及被告的家計,法官開恩給予自新機會,裁定緩刑但要求接受心理
治療,以避免再犯。
這起怒父摔兒出氣的家暴案,發生在去年4月間,當時受害幼兒約只2個月大,彭姓父親僅
21歲,從事自來水工程管線連結工作,因工時長、體力消耗大,加上下班還要忙照顧剛出
生不久的雙胞胎子女,好讓妻子稍能喘息,所以彭一直處於精神緊繃疲憊狀態。
案發當天因妻子帶另一名幼兒外出,留在家的小兒卻哭鬧不停,彭安撫不下,一時情緒煩
躁,竟把才2月大的幼兒丟到床上,並出手打兒子臉部多下,造成腦膜下血腫,視網膜出
血、身體多處瘀青、頑固性抽搐等傷害,經治療後彭兒雖已復康,但經通報提告,彭被以
傷害罪起訴。
雲林地方法院審理時,幼兒雖未達法定毀其眼失明或耳失聰或斷肢體等重傷害程度,但合
議庭認為被告是出於重傷的犯意,因一般人都知道,如果毆打發育尚未完全的嬰兒頭部,
是最脆弱部位,如加以毆擊、搖晃,極易造成顱內出血、身體組織器官受重傷,因而認定
被告在毆打被害人時主觀上是重傷故意,因而以重傷未遂判彭2年。
「他真的是一時失控」幼兒母親出庭為夫求情,她說,老公為養兩小孩和她,每早7 點上
班忙到晚上7 、8 點,回家又怕她太累幫忙照顧小孩,每天勞累累積,才會發生失控摔兒
的事,經與長輩商議,決定給老公一次機會,況且如老公因而坐牢,家裡斷了經濟來源,
真的會過不下去。
由於重傷罪刑責5年以上,法官面對彭妻真誠求情,加上彭出具醫療診斷因壓力大有輕微
憂鬱,綜合各方考量,判刑2年、緩刑5年並接受心理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