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17年情侶分手 女訴「白玩白睡」要300萬
當年他誤寫的支票,分手後,她主張「奉獻費」要求男方支付,法官認為,該案已過請求
時效,駁回女方告訴。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陳姓男子與吳姓女子交往17年,2001年陳男開支票擬支付
某筆貨款,但誤寫成2006年,原本要作廢,但吳女要求留給她,笑說招來偏財300萬元。
分手後,吳女拿著該張支票,以「17年來在我家白吃、白喝、白玩…」、「連身體奉獻給
你」等理由要求兌現。新竹地院法官認為,男女朋友不該無法走到最終,就控欺騙感情,
且全案已超過2年的請求權時效,判駁回吳女之訴。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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