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勞基法不一定要說對勞工一定要友善,而且對雙方都好,但勞動部
卻改到兩邊都不好,明明那些高官每個都是高考跟台大政大的教授出來的,想
出來的東西卻如此不合羅輯
我想提議說以後要去勞動部必需在民間企業上班達十年以上,那我想有經歷
過應該改的法會比較符合大家的需求
另外法官必需要在警界工作達十年,專業法官必需在相關單位工作滿十年,
這樣就不會在出現一些恐龍法官。
美國好像就是這樣,法官不必是很會讀書但通達事理
還有新聞上看到四個法警被嫌犯打,考上法警大部份都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但
工作卻只是維持法庭秩序,難道說政府認為法庭內一片祥和,每個嫌犯都會乖
乖座好。是不是法警也要一定的體能。
當然法官跟一些勞動部和法警工作都很認真,但我覺得還是要放適合的人才進去
會比較好
※ 八卦板務請到 GossipPicket 檢舉板詢問
※ a.張貼問卦請注意,充實文章內容、是否有專板,本板並非萬能問板。
※ b.一天只能張貼 "兩則" 問卦,自刪及被刪也算兩篇之內,
※ 超貼者將被水桶,請注意!
※ c.本看板嚴格禁止政治問卦,發文問卦前請先仔細閱讀相關板規。
※ d.未滿30繁體中文字視同鬧板,請注意!
※ (↑看完提醒請刪除ctrl + 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