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ueSky700 (BS)》之銘言:
: 女板某篇推文在討論美國回來的人不該用健保,
: 我覺得與其吵著這個,不如乾脆禁止中華民國國民拿雙重國籍。
: 既然大多數中華民國國民不爽外國人回台用資源用爽爽,
: 為何不乾脆禁止雙重國籍?
: 我支持中華民國法律修改為禁止雙重國籍。
不用禁止雙重國籍
台灣有個特色 就是你有護照 不代表你能長期住台灣
還需要有"戶籍"
持有台灣(中華民國)護照的人很多
但很多人沒有'戶籍' 也不會有身分證
這些人稱為無戶籍國民
居住於海外 例如很多港澳美國人也持有中華民國護照
無戶籍國民要先在台灣工作/居住一段時間後
先拿到居留證 然後才能申請身分證
這時候才能順利地像台灣人一樣享受健保
所以 無戶籍國民 一樣是雙重國籍 但他們原則上不能享用健保
除非他們長期住在台灣 已經取得戶籍跟身分證
那其實跟普通台灣人也沒兩樣
現在問題最大的 是那些有雙重國籍 也有身分證的
即使久居國外 也無法取消他們的健保
所以政府不用取消人家雙重國籍
只要在健保資格上 對於雙重國籍但久居國外的人
取消其戶籍 或把健保取得資格跟是否久居台灣掛鉤
而不是跟有沒有身分證掛鉤
就可以避免都不住台灣的人享受健保了
那要看他們有沒有久居台灣 非常簡單
看出入境資料就知道了
如果你一年在國外的連續天數太長
又連續幾年都這樣 那一定不是久住台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