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賴揆舌戰林淑芬「通勤不算上班」

作者: AZTEC (直球對決)   2017-11-30 07:59:37
※ 引述 《bg00004 (絕緣體)》 之銘言:
: 所以我說賴清真的夠有趣~~
:  
: 台南這種鄉下地方(官方認證別怪我這樣說)當土皇帝就算了
:  
: 跑到台北說這種鬼話!
:  
: 我只問賴低能一個問題就好
:  
: 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事故算不算職災
:  
: 這一個問題就好了!
: 我等著賴清幫全國老闆們解套!
:  
: 然後看清楚這個人的嘴臉
:  
勞保有通勤災害這項喔。
只要是上下班合理途徑,非勞工本身
如酒駕...等過失,
都可以申請。
通勤不算在資方計薪的工時,
但也算是勞工所付出的沉默成本。
所以勞動部有明文保障通勤災害。
勞動部都有意識到要保障這塊,
賴清院長再只執著在算不算法定工時。
我也是笑笑。
通勤開車,騎摩托車,捷運轉來轉去
可以休息?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7-11-30 08:01:00
不在法定工時沒錯 但只是顧左右而言他
作者: cvnn   2017-11-30 08:01:00
勞工從來不是執政黨在乎的
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7-11-30 08:02:00
Lie神:手不放在方向盤上就不算上班,通勤當然也不算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7-11-30 08:02:00
我沒想到這都還有人可以護航~台灣勞工真的是奴隸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11-30 08:04:00
不算工時也不算休息時間
作者: xampp (xampp)   2017-11-30 08:04:00
勞工永遠是民進黨心中最軟的那一塊.......所以可以軟土深掘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7-11-30 08:04:00
通勤本來就不是上班 沒有薪水可以領 會提到這個是因為輪班間隔8小時 扣掉通勤時間造成休息不足結果lie神只說了通勤不是上班 這不就是顧左右而言他嗎
作者: mysterydream (肥ㄓ)   2017-11-30 08:04:00
賴清被看破手腳了
作者: piyobearman (*~我愛熊愛我~*)   2017-11-30 08:06:00
Lie就見縫跳針打你點而已,舌戰基本技巧
作者: olddadwind (阿仔)   2017-11-30 08:06:00
賴缺德意思就跟手放方向盤上才算工時 有87分像
作者: dragonne (爛人)   2017-11-30 08:06:00
重點在輪班間隔八小時跟賴清宣稱通勤只要三四十分鐘
作者: piyobearman (*~我愛熊愛我~*)   2017-11-30 08:07:00
但其實根本沒回應到主題,但傻子都愛這套就是了
作者: dragonne (爛人)   2017-11-30 08:07:00
去吵通勤不算上班就中他的計了
作者: piyobearman (*~我愛熊愛我~*)   2017-11-30 08:09:00
畢竟行政官僚面對立委重點在回答質詢而不是和立委辯論,根本只是逃避問題哈哈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7-11-30 08:10:00
林淑芬自己說通勤吃飯算工時 一開始就故意無限上綱 怪賴?
作者: MAX777 (跑堂小二)   2017-11-30 08:10:00
缺德就是要把風向帶到通勤,完全不提間隔八小時,回到家還要吃飯,洗澡,家務的時間,好像大家回家就可以馬上睡覺一樣
作者: AZTEC (直球對決)   2017-11-30 08:10:00
一開始新聞沒寫清楚,所以就針對這點回。原來是林淑芬委員在講值班間隔半小時,賴神跳針通勤不算工時避戰而已。賴神還是回腐城去找龍之介,支持率比較高。更正,間隔八小時,字沒選好。
作者: jokerleo815 (明朝來的公羊)   2017-11-30 08:11:00
這功德主完全.....,不爽不要投金主黨了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7-11-30 08:12:00
就是在玩文字遊戲,而迴避別人問題的真意而已,還一堆
作者: JTNeo   2017-11-30 08:13:00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7-11-30 08:13:00
人隨之起舞...
作者: supercbd (嗯?)   2017-11-30 08:55:00
這篇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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