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賴揆舌戰林淑芬「通勤不算上班」

作者: sysstat (sys / stat)   2017-11-30 08:53:16
煩死了整天在扯工時
都成年人了
有沒有過勞自己不能判斷嗎?
都是媽寶嗎?
還需要訂一個法律去限制?
不就跟當兵時, 規定要多久喝水多久休息一次好笑嗎?
現在是民主社會, 真的覺得過勞, 誰能強迫你上班?
你真的覺得過勞, 你不會去法院告嗎?
整天在網路說過勞, 都有時間上網了, 有什麼說服力?
通常都是事情做越少的, 才越會吵啦
※ 引述《vivi830505 (severus)》之銘言:
: 賴功德請進
: 綜合報導指出,英國劍橋大學和「VitalityHealth」公司之前對英國各行各業3.4萬多名
: 通勤族進行調查,結果發現不論是搭乘大眾運輸還是自行開車,通勤時間越長的人,所承
: 受的精神壓力越高,也更容易情緒沮喪。如果每天是通勤時間超過1.5小時,罹患憂鬱症
: 風險增加33%,如果是通勤時間少於30分鐘的人,每年可省下相當於1週的工時。
: 附上報導連結
: https://goo.gl/WxnhKX
: 休息的時間都不夠了我竟然還要聽你在那邊虎爛
: 引述《iceman0623 (拼了!)》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蘋果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賴揆舌戰林淑芬「通勤不算上班」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行政院長賴清德昨與綠委餐敘溝通《勞基法》修法,據轉述,綠委林淑芬提及,若勞工
: 上
: : 班八小時、加班四小時,再加上通勤、吃飯也算工時,上班時間恐達十六小時;賴回說
: :
: : 「通勤時間不是上班,吃飯是休息就不算連續工作」,林的說法不符多數現況。賴也勸
: 林
: : 不要一直罵行政官員,罵到一個多小時,林澄清沒罵這麼久,兩人舌戰無共識。《蘋果
: 》
: : 昨聯繫不上林,不知其看法。
: : 餐敘氣氛火爆
: : 此外,管碧玲在日前《勞基法》委員會審查過程中,曾質疑黨不讓綠委有異見,是一言
: 堂
: : 。昨會中,邱議瑩說,今天大家都可表達意見,以免被說是一言堂;稍後發言的管則嗆
: 邱
: : 「是在罵我嗎?」氣氛火爆。也出席餐敘的民進黨秘書長洪耀福則說,關起門可大鳴大
: 放
: : ,開門後一致對外。
: : 兼任黨主席的總統蔡英文昨在民進黨中執會也提醒,應多跟外界溝通說明《勞基法》修
: 法
: : ;行政、立法團結對外,社會有不清楚的地方,希望黨籍立委能協助說明。蔡也強調,
: 若
: : 對修法有意見,盼政策制定過程中就提出,不應在制定後提。
: : ◎綜合報導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71130/37860379/
: : 5.備註:
: : 幹話王
作者: ynd (世態有如雲變改)   2016-11-30 08:53:00
不是媽寶。是米蟲
作者: Oodoon13   2016-11-30 08:53:00
五樓舌戰陳菊,親的亂七八糟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7-11-30 08:54:00
呵呵不過勞工要有自己的意識的確很重要,勞檢在怎麼做也有極限
作者: vow70 (許願)   2017-11-30 08:57:00
照這邏輯,那也不用法律了,政府也可以廢了。
作者: kingtama (金魂)   2017-11-30 08:58:00
你覺得過勞去法院告 可是法律認定你沒過勞....要找誰哭?
作者: Dhack5321 (阿角)   2017-11-30 08:58:00
備註說的沒錯
作者: trohlens (SOSO)   2017-11-30 08:59:00
過勞是要告啥?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7-11-30 08:59:00
這篇備註的沒錯!
作者: vow70 (許願)   2017-11-30 09:01:00
各勞團工會、有能力的勞工幫弱勢勞工發聲天經地義,就是因為弱勢勞工根本被壓到無法發聲。
作者: trohlens (SOSO)   2017-11-30 09:01:00
換句話說 沒法律依據認定你有無過勞 你要怎麼告?
作者: orange07 (Orz)   2017-11-30 09:02:00
很多人就是沒錢得工作阿 你以為大家都可以隨便不做離職
作者: vivi830505 (severus)   2017-11-30 09:04:00
你過勞老闆會給你假嗎 這跟叫企業自律一樣白痴
作者: vow70 (許願)   2017-11-30 09:04:00
沒法律規定過勞的法條,你要告什麼?有腦子嗎?自己打自己
作者: vow70 (許願)   2017-11-30 09:05:00
的臉。
作者: deegs10221 (怨飄靈)   2017-11-30 09:05:00
少來釣魚啦
作者: vivi830505 (severus)   2017-11-30 09:06:00
我告訴你我大學的時候就被醫生說過勞 但是我必須要做兩份以上的工作才能維持家計
作者: kingtama (金魂)   2017-11-30 09:07:00
醫師證明.....醫師也是依照勞工工時與法定工時來判斷耶
作者: crqpfdi859 (阿哲)   2017-11-30 09:08:00
黨工你好
作者: kingtama (金魂)   2017-11-30 09:09:00
有無過勞醫生說了算喔?這樣資方會接受?
作者: vow70 (許願)   2017-11-30 09:17:00
沒法律定一個過勞基準規範,醫師要從何判斷,是在講什麼廢話。
作者: vivi830505 (severus)   2017-11-30 09:31:00
過勞會有些病徵 在不該出現在這個年紀的 例如心臟方面的(非先天性)
作者: foxfish (crescent)   2017-11-30 09:49:00
照你的邏輯,不用法律跟政府了。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7-11-30 09:51:00
直接把資動部炸掉好了 廢物單位只會舔資方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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