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站長覺得八卦板規需要調整,
那正常程序應該是會請法務站長或是板務站長寄信給我們板主,
限期一個月之內修正改善,
正常程序應該是這樣:違反站規→站方通知板主→限期改善
而且站長原文裡面也沒有說會請八卦板改板規阿,
組長這樣是不是過度解釋了?
改不改這條,我還真他媽沒意見!!
我在意的這個程序不正當!
這樣跟強姦我們板主權利有什麼兩樣?
(如果對用詞覺得不舒服的很抱歉,我目前想不到更妥當的用詞了!)
一定要這樣硬上?
※ 引述《kasion (彩色猴子)》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_TalkandCha 看板 #1Q7bclij ]
: 作者: steve1121 (o'.'o) 看板: L_TalkandCha
: 標題: [宣判] hateOnas 申訴 Gossiping 板主群 案
: 時間: Wed Nov 29 14:54:36 2017
: 【裁判字號】 D1054
: 【裁判日期】 民106.11.29
: 【裁判案由】 hateOnas 申訴 Gossiping 板主群 案
: 【裁判全文】
: 使用者 hateOnas 不服板主修改板規已牴觸站務判例及站務公告。
: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 ───────────────────────────────────────
: 主 文
: 請任一板主於三日內修回舊版(2017.06.16)板規第七條第一項,並發佈
: 板規修改說明公告。
: ───────────────────────────────────────
: 說 明
: 一、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Q7DGY4R 辦理。
: 二、使用者不服板主修改板規第七條第一項取消針對「特定族群」的規範,
: 並認為該板規已牴觸站務判例及站務公告。
: 依本站 Ptt申訴制度變更 #1CLXxDNX (SYSOP)
: 「對下列板主行使的權力
: 有異議者可向小組長申訴
: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 2. 制定板規權
: 3. 看板隱板權」
: 及本組組規第 4 條,故本案予以受理。
: 三、援引八卦板板規第七條第一項
: [修改前] 版本:2017.06.16
: ‧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
: 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退文且加給水桶六個月,自刪文章者水桶一年。
: [修改後] 版本:2017.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