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肥魯感覺怪了? 一堆人說他們要加班賺錢,要求改回來或修改新版本。
但也有人怕過勞,這都出在甚麼原因? 甚麼勞方資方還有法條都是騙人的啦!!!~
原因出在稽查,幹~你今天稽查很厲害。誰不怕?
最後又會講稽查要耗很多人力跟金錢? 屁話耶!!!~根本不用花多少人力金錢好嗎?
只要加入一條,檢舉獎金,只有該公司勞工檢舉才有錢領。可領罰款的一半
最後再訂一個最低罰則一百萬,最高無上限。
哪個雇主敢在那邊囂張? 照法律走他不用怕被罰款,也不用說加班不給錢。
愛加班的那些人也不用怕過勞啊!!!~因為雇主亂搞檢舉你有錢拿
只是程序可能攏長,但可以解決稽查人員不足,雇主躲避稽查的問題。
一舉好幾得好嗎? 就怕資進黨不敢加入這一條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