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她騎腳踏車上人行道 竟告行人不讓路

作者: fckj1131017 (海德里希)   2017-12-05 00:40:07
※ 引述《hide0325 (hide)》之銘言:
: 她騎腳踏車上人行道 竟告行人不讓路
: 台北一名婦人今年初騎腳踏車在台北市中山北路的人行道上,遇到一名張姓男子帶2名小孩拒不讓路,雙方爆發口角,事後婦人怒告父子3人妨害自由及毀損罪,但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訂腳踏車不能騎上人行道,台北地檢署認定張男本來就沒理由讓腳踏車通過,因此將他不起訴。至於2名小孩挨告部分則移由少年法庭審理中。
: 檢警查出,今年一月間,一名婦人將腳踏車騎上台北市中山北路,看見前方一名張姓男子帶著2名就讀國中的小孩擋道,按車鈴示意張男讓路,不料張男自認遵守交通規則走在人行道上,拒絕讓道,雙方因此爆發爭執。
: 婦人指控,張男不但阻擋她的去路,還踢壞她的腳踏車輪圈,涉犯強制及毀損罪,且她拿手機攝影蒐證時,張男的2名小孩竟阻擋不讓她拍照,也涉犯強制罪,因此對3人提出告訴。其中張男的部分由台北地檢署偵辦,張男的2名小孩因還沒成年,移由台北地院少年法院處理。
: 對於婦人的指控,張男否認有踼婦人的腳踏車,至於阻擋婦人不讓她過,張男則表示,他走在人行道上,沒有理由要讓婦人騎腳踏車經過。
: 檢察官檢視婦人所提供的拍攝影片,並未發現張男有踢她腳踏車的行為,另外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腳踏自行車本來就不能行駛在人行道上,張男既然走在人行道上,本來就沒有義務要讓騎腳踏車的婦人通過,自然也無涉犯強制罪,因此將張男不起訴。(呂志明、吳珮如/台北報導)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71204/1253115/
: 現在連走在人行道都要小心三寶了
台灣本來一堆腳踏車都超愛違法 偏偏政府又不管
不是喜歡騎上人行道 就是喜歡看沒車闖紅燈
不信去台北市區走一圈就知道
一堆母豬都很喜歡騎YOUBIKE在按鈴
看到這種我一定不讓她
她騎過去我都故意講很大聲 "腳踏車是可以上人行道喔~~~"
媽的 你腳踏車騎上人行道就違法了 還在那裏ㄌㄧㄤ殺小
幹你娘機掰死母豬
然後那種喜歡闖紅燈的腳踏車移動省主牌就更懶得講了
按她喇叭 還會直接瞪你
瞪拎娘機掰毛拉
母豬就去搭公車 騎三小腳踏車 幹拎娘
作者: ANiZan9991 (門務司)   2016-12-05 00:40:00
88
作者: testutw (末撤)   2017-12-05 00:41:00
沒那個素養弄甚麼城市腳踏車
作者: HANAXALICE (花與愛麗絲)   2017-12-05 00:46:00
滯台支那人的後代水準
作者: PKming (PK)   2017-12-05 00:48:00
五樓都騎沒有坐墊的腳踏車 阿~~斯~~
作者: chiz2 (chiz2)   2017-12-05 00:48:00
同意你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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