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vertop2 (overtop2)
2017-12-05 03:30:14縱火害人無辜喪命 罪大惡極
被燒死的人死前的痛苦 是活著的人無法體會的
可惜台灣的法官永遠只會處理活著的人要教化
如果立法通過 讓縱火致造成重大傷亡的人處以火刑
至少讓那種不是精神疾病的縱火犯 縱火之前想一想火放了以後自己也可能被火刑
也可以遏止悲劇事件
再來是酒駕致人死的 如果立法通過處以鞭刑
應該比現在罰九萬和吊照有效多了吧
火刑和鞭刑 有搞頭嗎??
作者:
JingP (Jing)
2016-12-05 03:30:00不會過
作者:
heil3266 (Chris Evans)
2017-12-05 03:31:00不可能
作者:
hgclnh3 (安安牛腩)
2017-12-05 03:31:00五樓鞭屌
作者:
tkufc (阿東)
2017-12-05 03:31:00幹哪個立委會作法自斃的你說484
作者: linda17a3 (510) 2017-12-05 03:31:00
沒用 台男會殺完人自殺
作者:
tkufc (阿東)
2017-12-05 03:32:00四樓等著收床單
作者:
nobeldd (情緒上的完人)
2017-12-05 03:32:00有個佛地魔說上節目接受公審及鞭刑阿
你講的東西,就是公元1772年左右的想法啊,過氣補充一下,是公元前1772年,另外那個想法後來被寫成一本書,叫漢摩拉比法典
雖然我支持死刑啦 但是你講ㄉ這麼輕鬆有想過法警處決的時候有多沉重ㄇ?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7-12-05 03:38:00那網路誹謗罪要砍舌頭還是手指?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7-12-05 03:39:00酒駕應該用車輪輾過腳掌吧,什麼鞭刑
旁人當然拍手叫好啊 可是你以為親手殺掉那些敗類很爽嗎?
作者: a379clone 2017-12-05 05:32:00
該修惡不修惡,不該修惡卻修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