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下林伯豐 賴正鎰這些資方代表 之前的發言
他們只有要求到 砍掉做1~4給4、做5~8給8 特休假換錢
增加加班時數 增設加班彈性工時
賴清德這次修法 根本是資方要五毛 大方給一塊
鬆綁七休一 連上12天班 輪班間隔八小時 八成是他自己加碼的
把台南經驗 傳授全台 還要硬幹入法 功德無量
※ 引述《tw689 (台灣689)》之銘言:
: 勞基法初審過關 林伯豐:惡法當然要修
: 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昨天晚間初審通過,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認為,加班時數核
: 實計算才能領到加班費,過去的「做1給4、做5給8」這種「惡法」,當然要修法。
: 朝野立法委員昨天針對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聯席會歷經13小時冗長發言,民進
: 黨團在晚上10時突然提出停止討論、修法條文全數保留提案,經表決後通過,勞基法初審
: 過關。
: 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賴正鎰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對於行政院的版本還是
: 有期待,未來進入朝野協商階段,希望能將目前的加班彈性工時,由3個月上限138小時、
: 每月最高54小時,能夠改為每月54小時、3個月162小時,或是每月46小時、6個月276小時
: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83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