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話連篇,有多少公司如實給加班費的?
公司只會叫你是天要把很多的事做完,做完那些事根本要加班,
但是加班要申請,申請時老闆會問你為什麼要加班,是不是自己沒效率。
台灣的勞工加班費,就是被這種無限回圈給嚕掉了。
拎北敢說,板上加班沒拿加班費的勞工,如果老板都如實給加班費,
平均一個人一年可以多20萬以上的收入。
如果林美珠認為勞工加班是必要的,就建議民進黨立法,沒給加班費的雇主就坐牢,
沒有緩刑空間,而且加班採取實際認定,不可以規定要公司核准才能加班。
做不到,你就是在放屁。
想想一年被僱主A了20幾萬,各位勞工不知道做何感想?
※ 引述《newpasta (pasta)》之銘言:
: ◎林美珠:勞工加班是必要的
: 立院今審《勞基法》修正案,立委質疑,現行法規有變形工時及責任制,彈性已足,且勞工低薪應用加薪解決而非加班,憂心加班費扣掉托嬰費,勞工還倒賠。
: 勞動部長林美珠回應,加班是必要的,但現行做1給4的規定下,加班費必須多給,資方因此不願讓勞工加班,反而會讓勞工失去賺加班費的機會。
: https://tinyurl.com/yclx464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