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臺北南港遊覽車翻覆事故,又稱為賞櫻花團車禍,於2017年2月13日臺灣當
地時間晚上9時許發生,一輛遊覽車在駛經國道五號南港系統交流道時,於一處彎道側翻
,造成車上33人喪生,為台灣自1986年臺中谷關遊覽車事故後,最嚴重的遊
覽車事故,亦是迄今臺灣國道交通史上傷亡最慘重的交通事故。
肇事車輛屬於友力通運,出事當天接載蝶戀花旅行社從武陵農場來回程的賞櫻旅行團,當
時車上連司機在內共有44人,包括司機、導遊在內的30人被證實當場死亡,
院後宣告不治。
司機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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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
2017/9/4 蝶戀花翻車釀33死不起訴 檢:僅已故司機有責
檢方查出業者讓肇事司機連續出車違反《勞基法》,且事發當天司機也超時駕駛,卻仍認
定全案只有司機有肇責,業者不構成業務過失致死等罪,理由司機是否因超時工作、疲勞
駕駛,在恍神下過彎未減速而釀禍,「這只是可能原因之一,而非唯一必然的原因。」
有人還記得嗎 當時鬧很大的事件
後來台灣改變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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