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國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台人加入解放軍 最重判死刑
3.完整新聞內文:
台人加入解放軍 最重判死刑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4日審查通過王定宇版《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只要完
成三讀,共諜均能直接適用外患罪,圖為王定宇審查《勞基法》的情形。(趙雙傑攝)
小字型中字型大字型
2017年12月05日 00:53迌什禤伈
周毓翔/台北報導
https://i.imgur.com/l3Q8SE7.jpg
王版初審條文將投共也納入外患罪後,台人若成為解放軍,同樣最重可處死刑、無期徒刑
。圖為解放軍在內蒙古朱日和訓練基地進行操演。 (新華社)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昨初審通過綠委王定宇所提《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交付朝野
協商;關於外患罪的部分,新增「敵人」,王定宇認為中共統治領域被憲法視為「大陸地
區」,不在「外患罪」範圍,因此提案加上「敵人」,讓共諜也適用外患罪。
共諜、投共 納入外患罪
由於憲法增修條文對兩岸有「一國二區」之規定,涉嫌共諜者只能以違反《國安法》判刑
,但綠營人士向來認為《國安法》判刑較輕,主張依《刑法》外患罪判刑。
王定宇認為,我國防軍備及國安政策主要都在防止中共武力侵犯,「該國事實上確為我國
在世界上唯一之『敵國』無誤」,但是司法實務上卻將其視為我國的大陸地區,無法適用
外患罪的「外國」、「敵國」,因此修法。
但是王定宇又說,為避免陷入統獨爭論,外患罪的通謀對象新增「敵人」統括,「敵人」
也可以包涵伊斯蘭國等組織。
王版初審條文明訂,通謀外國、敵人致使他國、敵人與中華民國開戰、或使中華民國領域
屬於他國、敵人者,最重可處死刑、無期徒刑;將投共也納入外患罪後,中華民國國民若
成為解放軍,同樣最高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洩密給外國或敵人者,處3年以上,10年以
下有期徒刑。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持保留看法表示,確實有很多人對共諜的刑度都有意見,不過如果只是
強化刑度,現行《國安法》、《國家情報工作法》、《陸海空軍刑法》、《兩岸人民關係
條例》等都有規範,也有刑責,《國安法》已在研議加重刑度,如果認為刑度不夠可以從
此著手。
如此修法 兩岸更緊張
法務部檢察司長林邦樑也擔憂,「敵人」的認定可能在實務上有問題,法官、檢察官在處
理案件時還要認定是處於交戰還是武力對峙,過去沒這樣的個案處理「敵人」,可能會有
困擾或疑義。
藍委吳志揚說,「外患」本身就有「國與國」的意思了,且《國安法》等對於共諜都有相
關規範。他認為這案子大概就是王定宇「提爽的」,儘管送出委員會,執政的民進黨應該
也知道這樣修法有困難。
吳志揚提醒指出,兩岸現在氣氛緊張,這種修法恐怕會讓在兩岸活動的人更陷入肅殺之氣
;尤其是李明哲目前還在大陸,如果此舉激化兩岸對立,致使大陸檢察官上訴求處更高刑
又該如何?實在沒必要製造機會讓陸方提高敵意。
(中國時報)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p3ZZqd
5.備註:
中華人民共和國目前為我大台灣
最大假想敵
加入該國軍隊
當然是不可原諒的
求處死刑很合理
小魯我當國民法官時一定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