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昨晚初審通過,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認為,加班時數核實計算才能領到加班費,過去的「做1給4、做5給8」這種「惡法」,當然要修法。
根據《中央社》報導,全國商總理事長賴正鎰說,對於行政院版本仍有期待,希望將目前的加班彈性工時,由3個月上限138小時、每月最高54小時,改為每月54小時、3個月162小時,或是每月46小時、6個月276小時。
林伯豐說,過去因為民粹跟立法院加入意見,才會有休息日加班時數「做1給4、做5給8」這種「惡法」,他認為當然要修法。
至於昨天勞團抗議聲浪強烈,林伯豐認為,不能代表所有勞工,勞工希望薪資提高、收入提高,而不是加班減少,加班時數核實計算才能領到加班費。(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https://tw.finance.appledaily.com/realtime/20171205/125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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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ctv (gpctv)
2017-12-05 19:11:00兩黨都只有黨意,民意吃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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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QuQv (vQuQv)
2017-12-05 19:11:00資方:不能蓄奴 hen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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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hkrt (別GA惹)
2017-12-05 19:11:00翻譯:最好不要有勞基法
作者:
rriver (river)
2017-12-05 19:12:00好好笑喔 當初林全修法時 你們不是都同意 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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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wkuanwoo (大家快來darkchess下暗棋)
2017-12-05 19:12:00會相信資方會自律的,智商不知道有沒有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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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gAcme (Egg)
2017-12-05 19:12:00資方要的是奴隸不是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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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s58791 (Boreas)
2017-12-05 19:14:00做1給4,做4給多少?到底是多想在休息日讓勞工來1小時?
作者:
mirza (張良)
2017-12-05 19:14:00他說的一半對,資方最主要就是作1給4,付不起,停班,才修法但勞基法第39條也沒落實到全國啊,責任制還排除掉39條.
休息日雙倍薪..未滿8小時以8小時計..做1也算8..哈哈不想做1給4..那就做1也算8
資方嘴臉出來了,難怪台商會被中國趕走,吃人不吐骨頭
作者:
Luefa (迷思)
2017-12-05 19:22:00資方:就讓勞工做嘛 做到死那是他自己本身就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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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iver (river)
2017-12-05 19:22:00放臭屁
作者: battle00860 2017-12-05 19:28:00
呵呵 反正後果就是出生率低 低薪沒人要生 後果就一起承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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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7-12-05 19:30:00放心 出生率低 政府會開放引進東南亞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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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希尼爾)
2017-12-05 19:47:00林伯豐 賴正鎰 許勝雄 蔡練生
作者: cowboyz1105 (陽光,空氣,水) 2017-12-05 19:50:00
一堆被中國淘汰的產業 回台灣吃香喝辣被當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