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綠版《促轉條例》三讀闖關 威權統治沒含日據時期
3.完整新聞內文: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雖然在野黨團都各提版本,藍委以冗長發言
拖延,但民進黨團仍以人數優勢逐條表決其版本。新法是為落實轉型正義設立,但威權統
治時期訂定標準僅從日本統治結束後至解嚴前,國民黨成為被改革的箭靶,引發藍營質疑
「民進黨搞政治追殺」。
《促轉條例》明定,行政院轄下設促轉會為二級機關,並執行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
徵、還原歷史真相、處理不當黨產等轉型正義事務,條例由總統公告後即實施;促轉會9
位成員,主委及其他委員由行政院長提名,並經立法院同意,全體委員的同一政黨人數不
得逾3人,完成任務後即解散。
新法明定,政治檔案是由政府機關、政黨、附隨組織及黨營機構所保管的檔案與文件,時
間發生於於威權統治時期、228事件、動員戡亂及戒嚴體制,且包含已裁撤的機關;促轉
會應主動進行真相調查,邀集相關當事人陳述意見,以還原人權受迫害的歷程,並於2年
內提出完整書面調查與實施方案,未完成得每次延長1年。
不過其中頗具爭議的是對於威權統治時期、政黨的定義。威權統治時期明定從民國34年8
月15日至民國81年11月6日,意即從日本統治結束至所有離島、外島都宣告解嚴為止,藍
委質疑沒不處理日據時期與慰安婦議題。
因新法中政黨地定義則比照《不當黨產條例》,僅有民國76年7月15日之前成立的政黨,
外界認為是把矛頭指向國民黨。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BK6SBN
5.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