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完整新聞標題:
勞基法初審過關 林伯豐:惡法當然要修
3.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黃雅娟台北5日電)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昨天晚間初審
通過,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認為,加班時數核實計算才能領到加班費,
過去的「做1給4、做5給8」這種「惡法」,當然要修法。
朝野立法委員昨天針對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聯席會歷經13小時
冗長發言,民進黨團在晚上10時突然提出停止討論、修法條文全數保留提案
經表決後通過,勞基法初審過關。
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賴正鎰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
對於行政院的版本還是有期待,未來進入朝野協商階段,希望能將目前的
加班彈性工時,由3個月上限138小時、每月最高54小時,能夠改為
每月54小時、3個月162小時,或是每月46小時、6個月276小時。
有關七休一部分希望還是按照行政院版本勞資協商,不需由主管機關把關機制,
增加程序及作業成本。至於昨天晚上不少勞團表示意見,賴正鎰表示給予尊重,
不過他認為僅是少數人的意見,不能代表全部勞工,他聽到幾乎所有勞工的聲音,
都希望能多加一點班、多領一點薪水。
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則認為,通過修正草案對勞資雙方關係會好一點。
他認為過去就是因為民粹跟立法院加入意見,才會有休息日加班時數
「做1給4、做5給8」這種「惡法」,他認為當然要修法。
林伯豐表示,這次行政院的版本送到立法院初審通過,他認為「有進步」,
謝謝行政院跟立法院的努力。
昨天抗議聲浪強烈的勞團,林伯豐也認為,不能代表所有勞工,勞工希望薪資提高、
收入提高,而不是加班減少,加班時數核實計算才能領到加班費。他指出,重點是
讓投資環境改善、公司生產取得彈性,進而獲取訂單增加獲利,提高薪資,
留下好的員工,才是產業的正向循環。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712050073-1.aspx
5.備註:
資方老闆永遠不滿足,給它1、就會跟你要2;給了2、就會跟你要3
惡法?是不是該來提案廢止勞動基準法了?
作者:
kudo0930 (我最喜歡小安寶)
2017-12-06 11:13:00廢止勞基法更沒保障吧
作者: Firmamentee (服光掠影) 2017-12-06 11:13:00
幹你娘修更惡有意義?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7-12-06 11:13:00當初作一給四作五給八,他們工總也是同意的好嗎?
作者:
f124 (....)
2017-12-06 11:13:00我覺得配套要順便廢除刑法
作者:
Newtype (你快樂所以我快樂)
2017-12-06 11:13:00作者:
sigit (只要用心..........)
2017-12-06 11:14:00惡老闆當然要吃大便
真der 建議勞資協議後改為淡季休假 其餘都是正常上班日既省下加班費 勞工還能積假出國
作者:
ahlolha (啊囉哈)
2017-12-06 11:15:00DPP就是滿足老廢物的一切需求 然後再說是勞工要的XD
作者: ffaatt (不由分說) 2017-12-06 11:16:00
小修就算 還偷渡一些血汗規定
別人講的就是少數人意見 他講的就是全部勞工聲音?當初不是這兩個人同意並催促趕快通過一例一休的嗎
作者:
tengobo (潶痞)
2017-12-06 11:18:00早就該把基本薪資調到5萬以上,這樣勞工就不用加班才能賺錢,也不用修法啦
作者: gazelle74 2017-12-06 11:19:00
希望所有黑心商人出門被車撞死
作者: JackBoy (帥到被雷劈) 2017-12-06 11:20:00
幹話一堆…哪個老闆會錢太多做1給4、做5給8?…當然是凹好凹滿…
作者:
IS0987 (FQ)
2017-12-06 11:21:00吵什麼?有意見都9.2啦
作者: aptiva 2017-12-06 11:22:00
惡老闆自有報應
作者:
twpost (我的偏見)
2017-12-06 11:27:00欠幹
作者:
modulate (昂首千丘遠)
2017-12-06 11:28:00這些資方不要太得寸進尺了
作者:
jslin931 (jslin931)
2017-12-06 11:48:00好喔
作者: a37821910 (ji3cl3ap) 2017-12-06 11:52:00
噁心賴缺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