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老闆老是愛學美國的責任制 那我就來談談美國的責任制
多數美國公司 如果是pay by salary的工作 的確沒有明文規定上下班時間
(py by hour = 時薪 py by work = 依件計薪)
但是 老闆給你的work...就是不會超過一般正常工時總量
然後非正常工時以外要去上班 多半是輪班
比如每周末有code要release時才需要 多半3-4周輪班一次 那個周六帶在家就好
平時多半就是朝九晚五 有時會拖一下 但很少超過6點
週五常常下午四點多就走
管理階層就真的是責任制 經理常常晚上11點多 周末下午都要回信
但是 TMD 我的經理薪水是約年薪25萬...(看職等可猜的到年薪)
台灣有幾個給得出這薪水XD 偉哉鬼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