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危險工作審查放寬遭批 勞動部:強化監督

作者: mdm (37.5度的愛情)   2017-12-06 23:11:56
: 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組長萬榮富表示,該辦法是在民國80年代建築工法尚未純熟時所訂立,事前審查的目的是由雇主先自行評估施工風險且提出解決方法,現在建築工法已經相較過往來得精良,於是簡化文書作業流程,?
民國80年代建築工法不純熟...
那民國106年...建築工法就成熟與精良?
最好不要過幾個月又發生摔死人的新聞
話又說回來……
勞工都不過勞死了
勞工也一定摔不死
更不會有路人被砸死的
作者: timetolove (小愛)   2017-12-06 23:12:00
勞工的命哪有鈔票香
作者: maniac (maniac)   2017-12-06 23:16:00
資方:台灣根本沒有危險場所的問題,工安事件是勞工自己不小心
作者: shirleyEchi (雪米菓)   2017-12-06 23:16:00
都幾歲了還要別人督才會上緊發條
作者: wangsanmin (...)   2017-12-06 23:18:00
台灣沒有督就是沒有在管好嗎 沒警察就可以違規
作者: Myfun (So Good)   2017-12-06 23:43:00
你夠專業嗎?很懂營造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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