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阿扁違建「特赦線」早已「立法」!柯文哲

作者: anny8523   2017-12-07 09:24:06
風傳媒
阿扁違建「特赦線」早已「立法」! 柯文哲廢除行政命令無實質意義
http://www.storm.mg/article/368859
完整新聞內容
八路民房內違法隔間成數個小單元,於5日發生大火釀1死,引發關注。台北市長柯文哲6
日上午宣示,要移除前市長陳水扁任內畫下的84年以前違建緩拆的「行政命令」。然而經
查,「阿扁線」的行政命令早在當時為此立「法」,扁的違建特赦精神已全數落實在《台
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的自治規則中,除非修此法,否則,柯文哲無從移除扁時代的特
赦線,建管處公務員更必須此法行事,柯所稱廢除行政命令並無實質意義
柯文哲所謂的阿扁特赦線,指的是84年以前的違建,市府緩拆,或在形式上不拆,當時的
目的在解決北市違建過多,無法處理的情況。早在扁當時,就已將特赦線及相關處理方式
,訂定《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自治規則,經市政會議通過後,實施20多年,法中明
定,84年以前的違建,除特殊情況,否則「分期分類」處理。
除非柯文哲修法,否則違建只能照舊、依法行事
因此,柯文哲今早所說拿掉「阿扁特赦」行政命令一事,由於《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
》屬「自治規則」,較當時扁的「行政命令」位階更高,柯文哲僅廢除扁的行政命令並無
意義,除非柯文哲打算修法,否則一切處理違建都只能照舊,依法行事。
都發局晚間也發出「屬83年以前屋頂既存違建涉及妨礙公安仍依法查拆」新聞稿,突顯出
既有處理原則都已存在,而經了解,柯市府內近期也沒有討論到去「阿扁線」的問題,建
管處同仁更是看到柯P的受訪報導,才知道要宣布去「扁線」。
84年以後的新違建採「即報即拆」
根據《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3條,所謂「既存違建」,是指民國53年1月1日以後
至民國83年12月31日以前已存在之違建,之後稱「新違建」,而既存違建採「緩拆」,84
年以後的新違建採「即報即拆」。
同法25條,規定了「既存違建」的處理方式,經拍照列管,列入「分類分期」計畫處理,
換言之,除特殊情況,否則緩拆或在形同「不拆」。如25條中明定,既存大型違建、列入
專案處理或有危害公共安全、山坡地水土保持、妨礙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市容觀瞻或都
市更新之違建,由都發局訂定計畫優先執行查報拆除。
此外,該法也規範了,屋頂既存違建裝修隔出3個以上之使用單元,或加蓋第2層以上之違
建,就被列為「危害公安」的既存違建,柯市府依此條,也定出「208頂樓專案」。
作者: EfiwymsiAros (認真發廢文)   2017-12-07 09:25:00
那就修啊
作者: SteveNeko (史蒂夫貓)   2017-12-07 09:25:00
學古蹟一樣放把火都燒掉就好了
作者: linfon00 (笨蛋)   2017-12-07 09:25:00
台灣人真的是死不怕的 從食安就可以看出了
作者: RuleAllWorld (生命剩下365年)   2017-12-07 09:26:00
不熟悉法令的阿北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07 09:26:00
笑死我惹 所以阿扁市長比你大嗎?
作者: REI3173 (FF)   2017-12-07 09:26:00
修法吧,違建看了就礙眼,拆一拆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7-12-07 09:27:00
不一樣啊,行政命令由市長決定即可,要修法要議員同意
作者: zzro   2017-12-07 09:27:00
當初扁就是受到壓力才不得不緩拆 柯敢 明年要選了啊
作者: ryrp (RyRp)   2017-12-07 09:27:00
84年後的先拆完
作者: tibayfather (踢被爸)   2017-12-07 09:27:00
這是緩拆,是因爲人力錢不足才臨時政策,有安全問題
作者: vizjeco (Placebo)   2017-12-07 09:28:00
問題是藍綠議員不可能修
作者: tibayfather (踢被爸)   2017-12-07 09:28:00
還是要拆,像這此火災防火巷不足,其實根本就可以拆和阿扁線無
作者: autoupdate (生烏龍茶)   2017-12-07 09:29:00
要選舉了 用咖稱想也知道不同意
作者: tibayfather (踢被爸)   2017-12-07 09:29:00
先把有安全問題拆的就拆不完了
作者: AGODC (我會游仰式了^^)   2017-12-07 09:29:00
那修這法議員是不可能給他過的
作者: WWWSENTYOU (阿培歐~)   2017-12-07 09:30:00
柯這招失效,會卡在議會
作者: syldsk (Iluvia)   2017-12-07 09:30:00
不是啊,這條是自治規則不是自治條例啊
作者: prpllark (燒炭)   2017-12-07 09:31:00
先不要討論84年之前 84之後的還不是不敢拆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7-12-07 09:31:00
修法 =垃圾不分藍綠囉
作者: QBey (Q貝)   2017-12-07 09:32:00
自治規則市政府自己廢掉就好了,修法什麼
作者: elick007 (專屬天使)   2017-12-07 09:32:00
想也知道議會會全力阻擋
作者: twelvethflor (渴了)   2017-12-07 09:33:00
卡議會,然後再燒幾戶。這風向就燒回議員了。
作者: elick007 (專屬天使)   2017-12-07 09:33:00
絕對全力杯葛 卡建管處預算
作者: accoh (OHYA)   2017-12-07 09:33:00
議員不可能讓你過,藍綠都一樣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17-12-07 09:33:00
拆完跟建商發函收費 否則訴訟
作者: elick007 (專屬天使)   2017-12-07 09:34:00
然後這些人電視還要罵你說拆違建不力無黨籍市長的悲哀 昨天勞基法才打一架 藍綠現在又是好朋
作者: hw1 (hw1)   2017-12-07 09:36:00
那還不簡單 再燒起來就拉阿扁救援
作者: elick007 (專屬天使)   2017-12-07 09:36:00
友好馬子了
作者: ter2788 (詹阿獺)   2017-12-07 09:36:00
議員不可能讓你修
作者: herro760920 (小希)   2017-12-07 09:37:00
重點是84年後的即報即拆數量還持續成長拆不完,台北本來就一堆自私的違法垃圾
作者: cdmlin (cdmlin)   2017-12-07 09:38:00
違反消防法規 跟是不是違建無關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7-12-07 09:38:00
議會一定擋啦,但柯自己要爭取,然後公安問題就..踢給議員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7-12-07 09:41:00
絕對卡死在議會
作者: spring53287 (杉米司)   2017-12-07 09:42:00
投反對的公開議員名單啦
作者: yangtsur (yangtsur)   2017-12-07 09:42:00
議員會全力杯葛, 然後再來罵柯跳票
作者: qaz223gy (亞阿相界)   2017-12-07 09:42:00
一定會卡死在那個一堆垃圾的議會 違建關說不手軟
作者: haha121 (第一清流)   2017-12-07 09:44:00
先從小的 防火巷做起
作者: hw1 (hw1)   2017-12-07 09:44:00
不懂為什麼不公布關說議員的名字 讓大家知道哪些好議員熱衷於選民服務不好嗎 好議員不推嗎
作者: Syffence   2017-12-07 09:45:00
自治規則還是行政命令啊 記者真的很不想被拆齁
作者: artjio (Achiever)   2017-12-07 09:46:00
太強了,是誰想到未來有人會廢除此行政命令
作者: star99 (KARA)   2017-12-07 09:46:00
風傳媒完全搞不懂這兩個的位階 笑死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7-12-07 09:47:00
大家都幫柯文哲找藉口不拆
作者: chicham (.com.tw)   2017-12-07 09:48:00
柯嘻傅以為他的命令就跟聖旨一樣
作者: artdeco1 (小惡魔1)   2017-12-07 09:50:00
議員擋 就公投綁大選!公投再不過,就台北市民問題了。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7-12-07 09:51:00
阿扁行政命令=法?看無
作者: somefatguy   2017-12-07 09:51:00
不可能修,不住違建不care,住違建不想搬
作者: oyaji5566 (大叔56)   2017-12-07 09:53:00
反正死的也不是議員,他們哪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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