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apnose (鼻馬龍)
2017-12-07 12:17:45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嫌人行道不平跑路肩 路跑族遭撞還被判40天
3.完整新聞內文: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男子因人行道坑疤起伏,選擇在路肩
慢跑,結果遭到機車追撞。台南地院簡易庭依過失
傷害罪判路跑男拘役40日,機車騎士有期徒刑2月,
各得易科罰金4萬、6萬元。上訴後合議庭審酌兩人
已和解,判處2人緩刑確定。
《聯合報》報導,路跑徐姓男子去年5月在安平
區安億路路肩慢跑,遭到郭姓機車騎士追撞。徐認
為,郭應行駛於機慢車優先道,不該到路肩。郭則
指出,徐在馬路上慢跑,應負較重責任。
報導指出,台南地院簡易庭認為兩人均有責任
,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行人則不得在道路上任
意奔跑。此外本案車禍鑑定報告,認定郭為肇事主
因,徐是肇事次因,因此依過失傷害罪論刑,兩人
均提出上訴。
報導表示,法官認為兩人確有過失,維持原判。
審酌兩人已和解,緩刑2年確定。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75792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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