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7-12-07 12:39:55最近看了很多新聞都很扯
甚麼女生自己劈腿被男友抓包,然後告客兄性侵
還有太太紅杏出牆爽完告性侵
甚至國高中生沒約到炮也告性侵
更之前還有國中生到處找人幹砲,幹一個,媽媽告一個,拿和解金好幾萬
神奇的記者永遠會報導男性受害人姓什麼住哪裡,女方加害人卻支字不提
就算要反告誣告也是舉證困難
我看誣告的法條是「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成或虛構要件為要件」
女方只要咬死說根據事實她覺得被性侵就好啦
那這樣不就等於可以合法仙人跳嗎
有沒有什麼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