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惡狼踹門猥褻姊妹花 瞎辯長得像初戀女友
3.完整新聞內文:
住在新北市新店區的一對年約18歲的表姊妹,今年3、4月間分別獨自返家時,都在關上門之
際,遇到一名男子踹門闖入,這名男子先再3月持刀威嚇表妹再強抱,數天後又強吻表姊,
兩姊妹認為男子犯案手法和情節類似,報案後警方逮到24歲的男子歐陽,男子坦承犯案,但
辯稱因為表妹長得像他初戀女友,他又失戀,才會犯案。台北地檢署依2個加重強制猥褻罪
起訴歐陽。
起訴指出,今年3月16日晚上表妹搭公車回家時,已看到歐陽在公車上,想不到走回家正要
關上門時,歐陽竟尾隨跟上並奮力踹開大門,闖進家中將她撲倒在地,還持刀抵住表妹頸部
,表妹因此不敢呼救,歐陽先是和她聊天,問她有無男友、電話幾號、是不是處女等問題,
兩人聊了一會,歐陽卻突然抱住她,表妹趕緊假稱一起去對面超商買飲料繼續聊,兩人買完
飲料要返家時,正巧表妹朋友來訪,歐陽才趕緊離去,表妹便告訴家人並報案。不料4月7日
間,表姊獨自搭車回家,正要走入家門時,也遭男子踹門闖入,對方先摀住她的嘴巴,要求
她不要叫,接著就強吻她,她奮力反抗尖叫,男子於是逃離現場,表姊察覺遭遇和表妹很像
,報案後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等線索逮到歐陽。歐陽坦承侵犯兩姊妹,但辯稱表妹長得很像
他初戀女友,所以才會萌生迷戀之情,且表妹雖然有給他電話,但他致電表妹都不接,他才
會再犯案。檢方認為,歐陽闖入住宅猥褻兩女,還持刀強抱、強吻,認定他涉犯加重強制猥
褻罪,將他起訴。(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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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八成是版上仇女台男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