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dao (心裡有數)》之銘言:
: 你因果關係搞反了。
: 我實際參與過老公寓都更,有兩種人只來一次說明會後就不出現了,一樓跟頂樓。而且有
: 的是連來聽都不要,一次都沒出現過。
: 事實上,如果能先落實拆違建,這兩種既得利益者堅持不都更的動機就沒那麼強了。
: 再回到現實面,違建那麼多,光靠官方根本拆不完,真的要快狠準就是由共有人提起訴訟
: ,拆屋還地,但台灣人也不是這樣的民族性。
: 結論:無解。
如果
利用 違建累積罰 跟 都更 綁在一起成為一個連續的流程呢?
首先
違建舉發後 可採取連續處罰 不拆就繼續罰
連續罰的金額累積到一定程度又不繳後
就政府執行拍賣、或充公抵罰款
而政府在欲都更之區域 一律採充公
等到該區取得多數比例 充公房 + 都更同意戶 後
是不是就能加速該區的都更了
而違建的解決也只是時間問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