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膽科員詐領勞退金 南市府判連帶賠償320

作者: AUwalker (南行er)   2017-12-07 17:29:27
幹你媽的這高院超級腦殘
犯罪者是科員沒錯,但發現的是勞工局耶!
結果你們這些死讀書的智障卻罰勞工局?
那是不是以後有錯都不要抓出來最棒?
幹你媽的法律人
※ 引述《CPer (CPer)》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大膽科員詐領勞退金 南市府判連帶賠償3200多萬
: 3.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南市政府勞工局前科員仲南萍涉嫌利用人頭戶詐領20家公司
: 勞退金3000多萬元,刑責部份,仲男二審遭判刑9年,撥款受害的台灣銀行訴請賠償,高
: 等法院審理後,今判台南市政府勞工局與仲男應連帶賠償台銀3210餘萬元;可上訴。
: 判決指出,55歲的仲男原為台南市政府勞工局勞資關係課課員,2010年台南縣、市合併後
: ,仲男則改任勞工局科員。
: 仲男利用承辦勞工退休準備金相關業務的機會,竟從2008年開始搞鬼,他利用鎖定20家已
: 經停、歇業,但勞退專戶尚未結清的公司,先透過林姓共犯尋找人頭,再偽造資料變更公
: 司專戶印鑑,詐領勞工退休金。
: 據統計,一直到仲男2012年3月退休時,總計詐領20家公司勞工退休金共3329萬元,並與
: 林男平分詐領所得,勞工局2013年發現後,將已提前退休的仲男移送法辦,檢調查出仲男
: 的犯行,查扣其帳戶中615萬元贓款,聲押獲准,提起公訴。
: 刑事部分,一審重判仲男10年徒刑、林男5年徒刑,上訴後,台南高分院改判仲男9年、林
: 男5年,並分別沒收2人犯罪所得,此案已上訴三審審理中。
: 民事部分,撥款的台灣銀行認為台南市府勞工局與仲男間具僱傭關係,依照民法侵權行為
: 規定,請求勞工局與仲男、林男連帶賠償撥款損失3300餘萬元。
: 高院審理後釐清責任關係,判台南市政府勞工局、仲男應連帶賠償台銀3210餘萬元,可上
: 訴。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75190
: 5.備註:
: 為什麼科員詐領 連台南市府勞工局都要連帶賠3200萬?也太賠了吧
: 一定是黨國體制下的公務員
: 想害我們不知情的賴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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